关于召开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教体艺司便函〔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分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市):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总结、交流、推广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和经验,明确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推动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经验交流会。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让每个农村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交流、推广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观摩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现场,研究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的相关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7年11月上旬。(报到通知另文下发)
二、地点:甘肃省天水市。
三、参加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卫艺处负责人1名;每省确定二个艺术教育开展较好,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市)教育局负责人与会;部分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实验课题负责人1名(由我司确定通知)。
四、会议人员差旅费自理。会议期间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100元,其余费用由会议承担。
五、请与会实验县(市)将开展实验工作的经验总结写成文字稿,字数不超过5000字。打印要求:标题前左上方注明“2007年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经验交流会材料”;标题用三号黑体,署名用小三号楷体,正文用四号仿宋;正反面打印;打印150份带到会上。文字稿可做成ppt演示文稿,以便会议交流。
同时将文字稿电子文本发到我司艺术处。
电子信箱:yishuchuone@moe.edu.cn,yishuchutwo@moe.edu.cn。
联系人:陈蓓蓓 罗 晶
电话:010-66097189
附件: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报名表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
抄送:甘肃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