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三个优先”、“八项制度”推进教育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团对宁远县2007年教育工作进行了“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宁远县委、县政府抓教育的“三个优先”“八项制度”得到了考核评估团的充分肯定。
“三个优先”:一是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时优先。2007年,该县的21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中,有2个是教育的项目。二是在经费投入上优先。2007年预算内教育财政拨款为19781万元,较上年增加3820万元,增长比例为23.9%,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为23884万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5.8%,高于上年度0.1个百分点;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为2595元,较去年增加355元;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238元,较上年增加42元,较好地实现了教育经费的“两个比例”“三个增长”。三是在干部使用上优先。2007年,该县在教育内部推荐、提拔使用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12人,是各科局中人数最多的。
“八项制度”:一是定期议教和调研制度。2007年县委、政府专题研究教育工作7次,下发有关教育工作的文件3 个。县人大、政协每年确定不同重点,开展教育工作专项调研。二是领导干部和单位联系学校制度。县、乡两级的主要领导和县直单位都有自己的联系学校,不定期到学校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下发了《关于加快基础教育发展 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提出了建设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制订了建设教育强县的新举措,与各单位和乡镇签订了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四是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落实,配备了5名正、副主任督学,安排了10万元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对乡镇的教育工作进行专项考评。五是教育奖励制度。县财政每年拿出100万余元,用于奖励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和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六是涉校检查准入制度。凡部门进学校检查,须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并报优化办和教育局备案后方可进行,同时规定:凡因学校经济问题必须对学校进行经济处罚的,其罚款统一上缴财政,且全额拨付教育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七是行政审批优惠制度。相关单位对教育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审批时做到手续从简、办理从速、费用从优,2007年共为教育减免各种建设规费100多万元。八是不间断补充教师制度。2007年招聘新教师70名充实农村中小学。
由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2007年,该县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县小学入学率达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81%,小学实现了零辍学,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初中生年辍学率为2.3%,比去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了85.2%。2007年高考一本二本上线人数比上年增加1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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