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零辍学乡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湖北省教育督导室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长江中上游结合部。全市辖5县3市5区,其中有7个山区县(市),两个国家级贫困县和1个省级贫困县。总人口415万,国土面积2.1万平方公里。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091所,在校学生609478人,教职工43160人。义务教育阶段共有中小学校705所(含小学教学点24个),在校学生341348人,其中小学生200533人、特殊教育学生1061人、初中生139754人。自2004年开始,我市围绕巩固“普九”成果、进一步提高“普九”水平,提出并开展了创建“零辍学乡镇”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通过创建“零辍学乡镇”进而创建“零辍学县(市、区)”,全市上下抓“普九”的标准和要求更高了,地方政府的责任更明了,各类学校的办学积极性空前高涨,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
一、科学制定标准,规范创建体系。1999年,宜昌市提前一年通过了省政府“普九”验收,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普九”验收后,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普九”工作的标准不够高,基础条件还比较差,随着全市初中入学高峰的来临,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2004年,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在全市开展“零辍学乡镇”和“零辍学学校”的创建活动,并下发了《宜昌市学年度零辍学乡镇和零辍学学校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创建活动以“零辍学学校”创建为基础,进而创建“零辍学乡镇”。“零辍学学校”必须达到以下标准: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年巩固率均为100%;小升初比例平原、丘陵县不低于98%、山区县不低于97%;无“函授生”。在此基础上,一个乡镇所有初中、小学(含教学点)均为零辍学学校,乡镇小升初比例平原、丘陵县不低于98%、山区县不低于97%,则认定为“零辍学乡镇”。
二、强化政府行为,落实政府责任。创建“零辍学乡镇”活动是巩固“普九”成果,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为了把创建工作抓落实,在每年的年度教育工作会上,市政府领导都会与县(市、区)政府签订创建目标责任状,创建活动得到了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验收。在每年学生入学的关键时期,市、县各级人民政府都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的政策法规,宣传“零辍学乡镇”控流防辍的经验和做法,有力地推动了“零辍学乡镇”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学校加强防流控辍工作,在寒暑假等学生流失的高发时段,乡村干部、教师组成工作队,对有流失倾向的学生,提前上门走访,动员学生入学。出现流失学生,则逐一分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劝其返校。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及学校共同努力,展开全救助,真正实现了“不因贫困而辍学”的目标;对当前控流难度最大的“厌学者”,学校分别采取了在学习上分类要求、分层辅导,让学生产生求知的欲望,在行为上帮助学生寻找闪光点,从正面加以引导,让学生感受到成功的快乐,消除学生的厌学情绪,为创建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考核机制,强力推进创建。“零辍学乡镇”的验收由乡镇人民政府自查,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考察申报,同时上报该乡镇所有学校当年招生名册、在校学生花名册、毕业生名册、学籍变动及死亡学生的名册和相关证件、“控辍”的主要做法及经验材料。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于每年的年底对申报的乡镇和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合格的,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发文予以确认,授予“零辍学乡镇”奖牌,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表彰。与此同时,将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列为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纳入了对县(市、区)政府领导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2007年,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命名表彰了全市46个“零辍学乡镇”,同时对8个连续三年认定为“零辍学乡镇”的政府主要负责人给予了2000元现金奖励。
四、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创建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实行“两免一补”,切实减轻农民教育负担,确保九年“普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二是进一步健全贫困学生救助机制。市政府下发了《宜昌市贫困学生助学工程实施意见》,全市普遍建立了市、县(市、区)、乡三级救助机构。2006年,全市共救助贫困学生24.7万人次,救助金额达4306万元,做到了贫困学生应免尽免、应助尽助,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三是进一步完善“防流控辍”责任机制。围绕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普遍建立起政府、教育部门双向“防流控辍”责任制度,坚持依法治辍、责任堵辍、帮扶控辍等多管齐下的“防流控辍”机制。四是进一步坚持“普九”督导评价机制。继续坚持已经建立的中小学新生巩固评估通报制度、初中学生辍学季报制度和年度复查制度,坚持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复查1—2个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复查20%的乡镇,并将复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在此基础上,坚持每年评估表彰一批“零辍学乡镇”。
通过近几年来创建“零辍学乡镇”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全市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2003年,全市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8%,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8.03%,小升初比例为98.3%,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为88.3%。经过三年的创建。到2006年,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9.7%,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0%以上,小升初比例达到100%,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0%,普及程度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二是作为义务教育实施主体的乡镇政府责任更加明确,履行义务教育责任的积极性更加高涨。全市13个县(市、区)的10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006年有46个实现了零辍学,占乡镇总数的43%,其中有8个乡镇连续3年实现了零辍学,夷陵区、猇亭区实现了全区零辍学。三是推动了全市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几年来,通过深入开展“零辍学乡镇”创建活动,乡镇政府全面承担教育责任,强化了政府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管理,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学校教师尽职尽责,努力把学校办成学生的学园、乐园、家园,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在2006年全省首次评选的4个“人民满意的教育县(市、区)”,我市占3个。在今年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湖北省“两基”验收中,我市的宜都市接受了检查,得到了国家教育督导团的高度评价。省教育厅在全省农村基础教育工作会上也充分肯定了我市“普九”工作的领先地位。
“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全面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为重点,按照“教育思想现代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质量均衡化、教育管理科学化”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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