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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和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和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

内地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

许智宏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

合作办学者

      地:北京大学

港澳台地区:香港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别

高等学历教育

开设专业或课程

经济学、金融学

招生方式

纳入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

80/期,每年1期,共3期;学制3

颁发证书

      地: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港澳台地区: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证书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教外综函〔200675)

批准日期

2006818

发证机关

教育部

发证日期

2006818   (证书待发)

批准书编号

MOE11HK1A20060148N

批准书有效期至

20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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