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生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励政策情况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要求,从2006年9月起,本市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含公办、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实施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励制度(以下分别简称"帮困助学"与"专业奖励")。
一、2006年实施情况
(一) 落实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励政策顺利出台。
2006年市教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有关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励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操作细则等文件,决定在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实施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在本市已通过"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百校重点建设"评估验收合格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秋季入学新生中实施"专业奖励"。
"帮困助学"对象是具有上海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在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被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的子女。帮困助学金内容有补助学费、补助书簿费、补助生活费。帮困助学金标准设甲、乙、丙三等。
"专业奖励"对象是每年报考上海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本市初中毕业生。上海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由政府每年公布。专业奖励标准按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标准予以奖励。
(二)受益学生总数2.5万人,占在校生总数12%。
通过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励制度的实施,今年有2.5万在校学生获得政府和学校共计9191万元经费的资助。其中有11776名学生获得政府给予的5737万元甲等帮困助学金;有7682名学生获得学校给予的乙等和丙等帮困助学金;43所本市中等职业学校26个专业,6220人获得政府给予的2145万元专业奖励。
对符合帮困助学甲等标准学生,可获得学费、书簿费和生活费每人每年约4000元至5500元的政府帮困助学金;对符合专业奖励的学生,可获得政府全额学费每人每年约2600元至4000元的奖励。
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率先实施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励制度,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凸现市政府对于职业教育的重视,对农村和城市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的关爱。
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励制度的实施,凸现市政府对于职业教育的重视,对农村和城市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的关爱、帮助对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吸引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在今年我市生源比上年下降21%情况下,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志愿填报中等职业学校人数高达1.6万人。通过实施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吸引一批优秀初中毕业生选择就读上海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满足上海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帮助家庭困难的初中毕业生,通过学习文化和职业技能,实现早日就业的愿望。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的社会急需、紧缺、艰苦专业人数回升。
今年确定了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重点的26个奖励专业(工种),录取人数约6220人。实施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受到社会和广大考生的极大关注和积极拥护。前几年报考人数较少的急需、紧缺、艰苦专业得到回升,如化工工艺、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机械加工技术、焊接、饭店服务与管理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体系,尽快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制度。
以不断满足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为基本出发点,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努力学习,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构建形式多样、功能合理、机制齐全的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体系。在专业奖励基础上,设立政府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帮困奖励管理办事机构,保证好事办好。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帮困奖励工作,适应学生帮困工作深化,保障此项工作今后顺利开展,建立长效机制,开发帮困奖励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实施网上申报。拟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帮困奖励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设立专项日常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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