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体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和上海市学校体育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加强指导,作为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健康素质,有效地保障青少年在德智体美方面的均衡发展。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工作状况和发展需求,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指导学校各项体育工作的开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抓落实、抓总结、抓推进,促使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各高校、中小学校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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