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切实加强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08-07-24
一、基本情况
目前,重庆市现有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9351所,在校学生421.9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有初中1099所,在校生131.7万人;小学7990所,在校生238.5万人。截至2007年底,重庆市中小学共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22.5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6.1%,其中,主城九区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7.2万人,占九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3.9%。全市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学校322所(主城九区115所)。近年来,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人数逐年增长,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10万人。
二、主要做法
(一)依法建立健全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制度。随着重庆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已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切实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已成为全市基础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这一特殊群体,市委书记薄熙来、市长王洪举、副市长黄奇帆等领导多次到农民工子女学校看望学生,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彭智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广泛开展调研,市教委从2003年起,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并将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巩固提高“两基”水平中统筹规划部署。2007年11月,我们举办了全市大型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咨询活动,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在建立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与市民同等待遇、明确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职责,形成全社会关心、帮助、支持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社会氛围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市加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力度,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努力实现中小学在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基本均衡,从根本上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创造良好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保证他们享受优质义务教育。
(二)确保进城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对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入学、缴费、编班,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接受表彰奖励、入团入队等方面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平等享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在招生方面进一步扩大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指定学校所数,确保进城农民工子女能在指定学校就近入学。取消按户籍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和录取的制度,改为只凭正式学籍就可报名参加考试、享受同等条件录取的资格。同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接受农民工子女数量,人民小学在沙区大学城开办分校,接纳了100多名农民工子女。
(三)关心贫困进城农民工子女,切实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要通过对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成本的核算,建立对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补助标准。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就读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对家庭贫困的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学生给予每生每天2元(小学)、3元(初中)的补助,确保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帮助其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此外,各区县政府还通过各种方式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对家庭贫困农民工子女纳入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资助政策,采取了“减、免、缓、捐”等措施。江北区政府实行“免收借读费、实行人头补贴”的政策,对入学的农民工子女实行每学期按200一次性补助的办法;农民工最为集中的渝中区,仅一年就免收了700多万元的捐资助学费。沙坪坝区对贫困家庭农民工子女就学同样享受区县政府制定的“教育卷”资助政策,这些政策的落实,依法保障了贫困家庭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按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主要成效
(一)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将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同时,进一步扩大进城农民工子女指定学校数,达到372所以上,保证了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所需条件。
(二)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解决了22.5万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6.1%,其中,主城九区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7.2万人,占九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3.9%,保障了所有进城农民工子女都能入学。
(三)2008年,全市用于解决家庭贫困子女入学的“两免一补”经费达到19.3亿元,其中,包含在务工居住地就读的家庭贫困的农民工子女同样享受这一政策。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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