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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教育部是否批准香港公开大学在内地与其他部门合作举办学历教育

2008-10-13

  问题:近来获悉港、澳等18所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公开大学等)的学位被教育部认可的新闻,我有一事不明,想向您咨询。我接受的是香港公开大学与国家统计局在内地合作办学的教育,并于2000年获得了香港公开大学颁授的学位,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在此次教育部认可的范围之内?如果在此次认可范围之内,是否需要做认证?如果不在此次认可范围之内,请说明理由。

  答复:我部从未批准香港公开大学在内地与其他部门合作举办学历教育。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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