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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卷《中国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中国教育年鉴》是教育部办公厅组织编纂,按年度向国内外发布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专业性年鉴,承担着准确、系统记载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历程,鉴往知来,服务现实,保存史料,惠及后代的历史使命。为做好《中国教育年鉴》2006卷的撰稿工作,现就撰稿工作的原则要求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反映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在2005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展现出的新风貌;深入反映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情况。

  二、撰稿重点:本地区、本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教育部有关部署的过程中,努力推进素质教育;落实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及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取得的突出成绩与典型经验。

  三、撰稿要求:

  1.着重反映教育战线的大事、要事,选择最能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教育发展变化的条目撰写,注重资料信息的密集度和高质量,强化资料的实用性,整体上做到“博(内容广博)大(信息量大)精(选材精当)深(题材开拓上有一定的深度)”。

  2.条目与栏目应层次清楚,条目标题应与条目内容一致,一事一题,条目内容应文字简约、结构合理、逻辑性强。

  3.日常事务和一般工作情况不要列入,行文应力避工作总结式的陈述,切忌八股式的堆砌。

  4.为避免稿件内容重复、交叉甚至矛盾的情况发生,各单位的稿件要由特约撰稿人初审,并由特约审稿人统审。

  四、字数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稿件字数请控制在10000字以内;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稿件字数请控制在4000字以内;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稿件字数请控制在5000字以内。各级普通学校、成人学校发展的基本情况表继续采用各省级教育统计部门上报我部发展规划司的统计数据(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除外)。

  五、撰稿格式:

  1.用word编辑,A4纸型,页码居于下端中央。

  2.标题:一级标题用一号宋体字,二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

  3.正文用小三号宋体,字形用“常规”,字间距用“标准”,行间距用“单倍行距”。

  4.每个条目前空两格,条目名称置于[ ]括号内,括号内文字用黑体,括号与条目正文间空一个汉字的距离。

  六、截稿日期:截稿日期为2006年2月28日,请各单位于截稿日期前将稿件传送至:linhaibo@moe.edu.cn或yl@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936 010-66097736(传真)

  请各撰稿单位高度重视《中国教育年鉴》的编纂工作,加强对撰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对稿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按时交稿。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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