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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名单的决定

2008年1月21日

教督〔2008〕2号

  根据《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07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经过评估验收,确定改则县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确认该县基本达到现阶段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要求,现予以公布。

  希望改则县再接再厉,在巩固提高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两基”攻坚规划,力争如期实现“两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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