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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

机构名称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机构住所

重庆市沙坪坝沙正街174 重庆大学学校内

法定代表人

李晓红

机构属性

不具有法人资格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

杨天怡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

合作办学者

      地: 重庆大学

港澳台地区: 香港美视电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办学层次和类别

高等学历教育

开设专业或课程

表演、导演、文学、摄影、化妆、主持、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等

招生方式

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颁发证书

      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学位证书

港澳台地区:无

合理回报

中外合作办学者不要求取得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批准日期

2000321

发证机关

教育部

发证日期

200672(证书待发)

许可证编号

MOE50HKA01DNR20000009O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4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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