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
机构名称
机构住所
重庆市沙坪坝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学校内
法定代表人
李晓红
机构属性
不具有法人资格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
杨天怡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
合作办学者
内 地: 重庆大学
港澳台地区: 香港美视电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办学层次和类别
高等学历教育
开设专业或课程
表演、导演、文学、摄影、化妆、主持、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等
招生方式
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颁发证书
内 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学位证书
港澳台地区:无
合理回报
中外合作办学者不要求取得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批准日期
2000年3月21日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2006年7月2日(证书待发)
许可证编号
MOE50HKA01DNR20000009O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4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