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各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可提交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高
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申报,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
(每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开通)
010-66096590,66097980
违规招生及招生诈骗举报电话
010-66096242
 招生诈骗及乱收费举报电话
010-66096145,66096146
 
 配套办法
 • 勤工助学
 
最新问题解答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为何打不通?
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请问《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中为什么部属的学校可以享受这样的政策,省属的学校就没有?
全国各地是否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相应出台了本省(市、区)的代偿政策?
哪些情况可以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
 教育十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3年以上的,国家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分三年代偿完毕。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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