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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9来源:教育部

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努力建设高校一流师资队伍

  兴国必先兴教,兴教必先强师。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路径,对于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广大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严把师德师风考核,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记立德树人初心,不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提出的殷切期望。此次发布的《意见》将“以德为先,教书育人”作为重要原则之一,对于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对此,一要继续将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道门槛”。将政治关、师德关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条件,构建科学合理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校院两级联动,注重依托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客观细致准确地评价教师师德师风表现。完善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反馈监督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育人先育己、立教先立德。二要将教书育人、思政育人成效作为教师评价体系改革的根本出发点。高校要按照《意见》要求,加强评价指标的导向性设计,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强化教师思政教育要求。在评聘前的任职条件、聘任后的岗位职责与年度、聘期考核等不同阶段要求中均明确教师承担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的基本要求,将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相关经历作为晋升要求。同时要注重教学与思政工作质量、育人成效考察与评价,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践行立德树人初心。三要重点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建强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至关重要。结合此次《意见》内容,高校在教师职称评审中搭建单独评审通道,制定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要求和特点的评聘标准,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发展。

  二、推进教师职务聘任改革,构建符合新发展阶段要求的职称评聘体系

  建立健全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职称制度体系,是激发队伍活力、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此,一方面,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预聘(准聘)-长聘教职体系,激活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高校可根据自身情况与发展需要,探索试行长聘制改革,以国际一流学术标准甄选人才,按需择优、引育并举。依托长聘岗位,要形成一定的人才集聚效应与典型示范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大青年人才引育力度,全过程、全方位培养与评价,完善晋升与流动机制,为队伍建设储备源源不断的青年后备力量,形成健康合理的梯队结构。另一方面,自主评审、按需设岗、人尽其才,为教师提供多元化晋升和发展通道。高校要用好自主评审的政策支持,在符合国家要求基础上,结合差异化发展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设置职称岗位类型,引导广大教师自主选择符合自身特点,最能发挥自身特长、最能激发自身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岗位,并在所选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要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高校在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既要维护好队伍质量,也要妥善协调评聘体系中的进退留转问题,要注重综合考核、多维考核、阶段考核与长期考核,实现动态调整。要及时搭建和完善不同系列和岗位之间交叉流通通道,形成程序规范、合理有序、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发展与流动制度。

  三、完善分类分层评价,构建以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标准

  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高校引导教师持续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作用的“指挥棒”。作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重要一环,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完善与优化,关键在于扭转单一性、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克服“五唯”倾向。按照《意见》精神,首先,要优化定位、突出重点,建立分层分类的评价标准。高校对于各级职称评聘要求的设立既要防止“一刀切”,也要避免“无章法”。学校层面可对各级职称评聘制定任职必备条件,同时也要针对不同岗位类型、不同学科专业及不同人才层次的属性特征明确评价的重点和评价导向,制定与岗位匹配的评聘标准和业绩要求,并确保各类评价标准科学设置和稳定持续。其次,要进一步摒弃教师评价唯数量、轻质量的情况,持续打破评聘“围墙”。在教师评价中要淡化学历履历、出国经历等条件设置,不简单粗放依据成果数量、经费规模、人才称号进行水平区分与条件设置,强化对教师教学科研水平与成果贡献的综合分析,考察成果的外溢输出效果,如教学科研成果带动的教书育人成效、成果推动的学科发展作用、成果转化的社会效益等。同时,要为各类特殊性人才、紧缺性人才合理设置破格通道。再者,要大力实施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优化评审机制,创新评审方式、提升评审质量。随着评聘类别与学科专业的扩充,要进一步拓宽可认定代表性成果形式,引导教师产出多元化的高水平成果,如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但同时也要对照岗位要求、对照目标任务,规范选择代表性成果类型,如严禁单纯依靠科研成果申报教学岗位等。高校进一步创新评审形式,尤其要重视同行评价的专家选择与结果分析,有条件的高校可建立专业齐全、结构合理、权威公认的高水平外审专家库,同时也可探索国际评审和第三方独立评审。对于外审专家意见,不仅要进行量化,建立多级评分机制,还要注重深入分析具体评阅意见,以客观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外审专家对成果质量、贡献和影响的评价。

  总之,《意见》的出台为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与教师评价体系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必将带动各高校科学谋划、优化布局、精准施策,大力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高校要以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契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引高端、汇人才、稳队伍、强学术、重贡献、突特色”为主线,努力打造一流师资队伍,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服务,为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同济大学校长 陈杰)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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