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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来源:上观新闻

全国中小学聘任法治副校长5月起全面实施,上海聘任率已达100%

  今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2021年12月27日颁布,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法治副校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法治工作部门参与、支持学校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办法》共20条,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

  《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

  据悉,上海市在聘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通过凝聚整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力量,上海市实现“市-区-校”三级联动。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聘任率已达100%,聘有2名及以上的学校达四分之一以上。

  下一步,上海市教委将以落实《办法》为切入点,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度融入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全过程,将其纳入中小学依法治校测评体系。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的服务、管理和监督,会同公检法司部门共同创造条件为法治副校长开展日常工作提供保障,通过专业培训提升法治副校长专业服务能力,强化这支队伍的考核监督,提升法治副校长服务依法治校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炼各区各校工作特色,挖掘典型题材,加强正面的宣传报道,营造学校、家长、学生社会各方重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氛围,增强学校和师生在这项工作中的获得感。(余晨扬)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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