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近年来,始终将保障广大师生安全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着力点,专门成立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教育部持续多年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选派30余万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有效维护了学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水平。公安部着力加强公安法治副校长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近年来组织编纂了《中小学法治辅导员读本》,开展“怎样当好法治副校长”征文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培育工作典型,不断提升公安法治副校长业务水平。同时,联合教育部印制了中小学生安全防范读本和安全教育宣传手册,为公安法治副校长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提供要素支撑。
二是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每年结合开学、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警营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全国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公安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防性侵、防交通伤害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应急演练活动,配合开展对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指导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校园安全工作新方法、新思路,创新出台了校园安全“十个一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公安法治副校长定期深入学校指导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保卫责任人员,细化值班巡逻、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制度措施,学校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特别是在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防范化解涉校风险隐患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四是统筹多方资源,助力强化校园周边秩序维护。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推出“警校家”护校联盟、“公安局长护学”等新举措,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优势,指导学校健全公安民警(辅警)、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着力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法定职责的重要方式,是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公安部将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工作主线,将校园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工作的紧迫性,按照《办法》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全力做好公安法治副校长推荐、委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法治副校长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推动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抓好法治安全教育,指导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主动对接学校和师生需求,积极解决中小学校面临的急难愁盼的问题,逐步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