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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学校教学行政科研用房包括哪些范围

2020-10-10 来源:教育部收藏

  问题: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教学行政科研用房面积都有相关规定,现咨询校舍的相关功能性质分类标准,主要是解决教学行政科研用房面积统计中具体包括哪些功能性质用房应当统计计入,谢谢。(留言时间:2020-09-09)

  答复:《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提出了明确要求,“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按照教育事业统计口径,校舍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他用房等。而教学科研行政用房是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与行政办公用房的统称。

  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专用科研用房、体育馆、会堂等。

  1.教室:包括各种一般教室(小教室、中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制图教室及附属用房等。艺术院校教室包括公共基础课(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室(琴房、形体房、画室、各种中、小型排练用房等)及附属用房等。

  2.图书馆:包括各种单独建设的阅览室、书库、目录厅、出纳厅、内部业务用房(采编室、装订室、业务咨询辅导室、业务资料编辑室、美工室等)、技术设备用房(微机室、缩微照像室、暗室、图书消毒室、声像控制室、复印室……)、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读者衣物寄存处、饮水处等),其他建筑中的阅览室、图书室、资料室等不计入图书馆用房面积,应计入其服务的各类功能用房面积。

  3.实验室、实习场所:包括:教学实验用房(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所需的各种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及附属用房);实习实训用房(包括工程训练中心);自选科研项目及学生科技创新用房;研究生学习、实验、科研补助用房。艺术院校的实验室习惯称实习及附属用房,其内容包括大型观摩、排练、实习演出、展览陈列、摄影棚、洗印车间等用房。

  4.专用科研用房:是指科学研究、设计、开发、使用的用房,不同于用于公共教学的实验室。

  5.体育馆:非体育院校的体育馆主要包括风雨操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乒乓球(羽毛球)房、体操房、体质测试用房及器械库、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

  体育院校的体育馆主要包括风雨操场、体育馆、篮(排)球房、田径房、体操房、游泳馆、羽毛球房、乒乓球房、举重房、武术房、健身房及器械库、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单独建设的体育用房面积包括目前被占用作为非体育用房的建筑。

  6.会堂:是指供集会或举行文化、学术会议的独立建筑。

  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行政办公用房和学院办公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级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校史室、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接待室、网络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等。院系办公用房包括院系党政(团)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学籍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及接待室等。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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