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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博士回国一年后是否转为副教授职称

2012-08-24 来源:教育部收藏

  问题:本人(户口所在地为长春市)于2009年9月在日本广岛经济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国,现在西安市一所高校任教师。听说,国家教育部有规定,海外留学获得博士者回国一年后自动转为副教授职称。我查询后未获得任何信息,所以咨询是否有此规定?如果有,请提供此规定的名称及内容,谢谢。

  答复: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三章第八、十、十一条: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的,可以任职讲师。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并具备相关条件的,可以任职副教授。您提出的留学博士回国一年后是否转为副教授职称,目前国家没有相关政策规定。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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