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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基二〔2012〕1号文件的咨询

2018-06-04 来源:教育部收藏

  问题:请问《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这个文件仍旧在执行吗?

  答复:2018年1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教政法〔2018〕5号),对不利于“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在宣布失效的文件中,包括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

  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现依照2015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执行。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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