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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11-12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徐开濯

  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抓住严明党的纪律这个首要任务,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纪严明,依法治国就有了条件和引领;反之,纪律松弛,国法也会变成摆设。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党章作为首要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经常开展检查监督,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和师德师风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法治观念的养成要从学校教育抓起,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要植根教育的土壤。要立足教育实际,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深度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广大干部师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成为学校文化自信和实践自觉。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推进依法治教,确保依纪依法实施教育改革,严格审查和处置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坚决反对自由主义,着力整治特权行为,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抓住正风肃纪和惩治腐败这个工作重点,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问题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加大惩戒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深入推进直属机关、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环境,尽早尽好实现“不想腐”的政治自觉。

  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委更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党委和党委书记最大的政绩。纪委要切实肩负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纪依法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三大职责,并让人民群众从纪委执纪监督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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