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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三二”教育综合改革

2017-03-09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天津大学

  2014年4月,天津大学推出了“三三二”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即改革招生选拔、分类培养和导师责权三个机制,完善学科支撑、质量保障和奖助政策三个体系,加强学术氛围营造和思想政治教育两个环节,形成了由1个主文件、8个配套文件、N个院级实施文件构成的“1+8+N”的整体文件架构。主文件《天津大学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全面规划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出了8项改革措施,回答了“改革什么”的问题。8个配套文件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闭环”质量控制机制,回答了“怎么改革”的问题。N个院级实施文件指导改革方案的具体落实,充分体现不同学科的特色,回答了“如何落实”的问题。

  综合改革启动实施两年多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天津大学研究生教育生源质量显著提高,导师队伍充满活力,分类培养特点鲜明,质量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全面的改革获取持续的发展动力,激发学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积极性。要保证改革方案落实并取得成效,改革在路径和方向上必须坚持育人为本、追求卓越和开放合作的理念,改革在制度设计上必须坚持综合改革、简政放权和持续改进的方针。

  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十三五”规划,作为研究生培养单位,我们要牢牢把握改革这一强大动力,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深化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全面改革,以全面质量观为指导,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各项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天津大学将继续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加快实施顶尖学科建设计划,持续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改革,探索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模式创新,分类实施“国际竞争力提升计划”和“实践创新力提升计划”,完善竞争上岗的导师动态管理机制,以改革为抓手,全面落实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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