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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发布

中小学可自招紧缺专业教师

2017-02-17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青岛2月16日讯(记者 孙军)《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今天正式发布。根据《办法》,中小学可以自主招聘紧缺教师,可购买服务配备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和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

  《办法》明确了中小学职责。学校有权依法选聘教职工,按照规定实施教职工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和绩效工资分配。

  《办法》规定中小学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

  《办法》同时规定,中小学应当健全师生权益保护和争议解决制度,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对教师、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听取有关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的意见。教师、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提出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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