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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专项规划消除“大班额”

2017-03-22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讯(记者 王英桂)青海省近日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从今年起,该省将采取科学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优化师资配置、严格学校招生管理及学籍管理等8项措施,着力消除“大班额”。

  青海要求,到2018年底前,9个县(市、区)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达到国家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目标;到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19个县(区)56—65人大班额,达到国家“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目标。

  从今年起,青海将建立“县管校用”教师编制管理体制,继续实施好教师招聘政策,完善划片招生管理,合理分流学生。2017年至2018年,消除超大班额9个县;2017年至2020年,消除“大班额”19个县。同时,教育部门将建立中小学校班额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校班额变化情况;建立“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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