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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布义务教育招生“六不”

不得以各类证书作为招生依据

2017-03-23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3月22日南京讯(记者 缪志聪)南京市教育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南京强调,今年各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六不”要求,不得以各类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这“六不”分别是: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包括初中校进小学、小学进幼儿园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

  南京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市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取消申报各类综合评奖资格;涉及民办学校的,扣减当年民办学校奖补经费,情况严重的将在次年削减自主招生比例直至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涉及社会教育机构的,按照行政处罚条例,从严处理;对涉及的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将在区域教育发展性评估、区域现代化教育监测等考核中给予降级或扣分处理。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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