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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营养改善计划自治区试点

2017-03-23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为全面提高教育扶贫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让更多贫困地区的孩子享受到营养餐,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内蒙古将启动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治区试点工作,政策覆盖23个国贫旗县,共有956所中小学(含教学点)约23.7万名学生受益。至此,全区所有国贫县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实施范围。

  据悉,从2011年秋季开学起,国家在集中连片的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内蒙古8个旗县区纳入计划实施范围,有149所农村牧区学校(含教学点)5万余名学生受益。

  补助标准参照国家试点标准,每生每天4元,每年共800元。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和地方财政按照5∶5的比例分担,并将按照试点学校实名制学生人数进行动态拨付和管理。

  内蒙古要求,试点旗县营养餐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等。同时,各学校必须确保原料新鲜洁净,供餐食品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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