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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七项职责

2018-02-10 来源:《光明日报》收藏

  本报北京2月9日电(记者 晋浩天)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意见以条文形式强化了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提出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是研究生导师必须满足的三大基本素质要求。

  意见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职责,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七个方面。意见同时提出,明确表彰奖励机制,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意见还要求,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田青(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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