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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七项举措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2016-03-11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收藏

  江苏省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呼唤,制定实施《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完善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突出创新创业教育要求,增加实习实训比重,改进教师教育,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

  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新机制。密切政企行校协同,建立江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促进高校内部无缝对接,建立并完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孵化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创新创业学院等综合协调机构。

  健全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推行在线开放课程和跨校学习认证、学分认定制度。

  构建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相适应的教育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改进学生学业评价办法,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创新创业能力,建立专业创新课程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拓展学分积累转换制度,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实践。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组织遴选一批校内外联动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健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每年立项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举办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将创新创业竞赛纳入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健全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制度,搭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平台。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

  注重对师生创新创业及其教育教学的激励支持。鼓励全体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学成果作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先评优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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