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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深入推进教育阳光服务

2017-11-28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收藏

  全面推进平台覆盖。设立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建设专用服务大厅和办公场所,配备了触摸一体机、电子屏、高拍仪等信息化设备。在市(州)、县、高校和中小学广泛建设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或站点,均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便民利民、因地制宜、统一标准”的原则,加强窗口服务平台建设,配备相关设备,设置统一标示,统一台账登记,贴近服务群众。

  着力深化应用创新。按照“统一域名、统一后台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数据平台”的建设原则,以湖南教育政务网为主站,进一步统筹政务网站、电子监察、厅长信箱、举报热线等信息资源,推动教育行政服务从集中办理的有形平台向快捷高效的网络平台转变。已建成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教育阳光服务管理系统、教育阳光服务监察系统等基础平台。平台实现24小时不下线,综合展示省本级教育阳光服务各项功能,分类导航各地各校的教育阳光服务子网站,对全省教育阳光服务事项进行在线管理,实现教育阳光服务全流程第三方在线监管和督办。

  不断健全保障机制。安排保障建设运转专门经费,出台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指导规范、教育阳光服务考核办法、教育阳光网络服务平台办事规程以及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相关规章制度。在教育阳光服务监察系统中设置群众满意度评价窗口,对被评价为不满意的事项实行上级复查,并将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市州教育行政工作年度评估考核和高校综治考评体系,将教育阳光服务质量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范畴。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所有服务事项分类、统计、汇总实时生成,每季度编印统计分析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依据,同时针对教育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分析,为教育督导部门工作督查以及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统计资料,实现数据共享服务。

(责任编辑: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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