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四川省长宁县四项举措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2017-01-25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收藏

  构筑全覆盖督导网络。按照全面覆盖、相对就近、注重均衡原则,划分6个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立1所驻点学校,配备2—3名专职督学。每个专职督学挂牌督导4—6所学校,兼职督学分学科和专业实现学校工作督导全覆盖。各责任区实行组长负责制,统筹责任区内部工作。

  建立规范督导机制。制定《挂牌责任督学督导办法》《责任督学工作制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操作细则》,明确督学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每个责任督学按规范程序和要求,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形式随访督导。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

  落实基础督导重点。开展责任督学每月“住校一日”活动,对学生学习、体育锻炼、课业负担、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食堂食品安全等进行全面督查指导。立足课堂,重点指导检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做到督与导有机结合。突出问题整改,通过督导整改化解教育舆情,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

  加强宣传问责实效。利用教职工大会、学生家长会介绍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情况,使学校教师、家长等主动支持和配合工作。利用网站、电视台等媒体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与实践成效,扩大影响力。将挂牌督导结果与学校综合评价考核、干部任用、教师考核结合,提升教育督导问责力度。

(责任编辑:李娜)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