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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2018-01-24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收藏

  强化系统整体推进。修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等,优化城乡教育布局,引领学校发展方向。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与利用、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等,改善城乡学校基础条件,夯实学校发展基础。强化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教师补充、交流、管理、激励和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城乡教师均衡配置和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强化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就学以及留守儿童关爱、控辍保学等机制建设,保障城乡学生公平就学。开展立德树人、文化育人以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等工作,提升城乡教育质量水平。强化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提升城乡教育治理水平,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保障学位有效供给。参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编制所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布局规划(2017—2035)》。探索义务教育用地储备制度,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新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单位,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建配套学校优先规划、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教育建设项目和资金优先保障学位严重不足地区和薄弱学校需要,落实好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地区不足500人的学校给予倾斜。

  加快优质学校培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升学校品质和管理标准化水平。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内涵特色发展的投入,支持学校开展素质教育和“一校一品、一校一景”学校文化建设。实施“新优质学校”培育、指标到校生等政策倾斜和扶持,促进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发展与提升。通过实行学区制、学校结对帮扶、跨区域委托管理以及均衡师资配置、校长交流任职、统筹教育科研力量等方式,缩小校际差距,增加优质资源供给。

  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坚持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依据县(市、区)义务教育在校生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数量,健全编制跨区域调整机制。对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不足的,采取调剂一般事业编制的办法予以保障。支持城乡学校教师提升学历,对公办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教师在职提升学历的给予奖励。完善优秀教育人才评选办法,推进“未来教育家”培养项目,实施“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助力计划”。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教师副高级岗位比例分别提高到15%和20%。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优秀教师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音体美教师,按照1000:1的标准配备中小学心理教师。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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