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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扎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7-06-14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收藏

  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与脱贫摘帽工作统筹安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贫困县退出的重要考核内容。完善监督、问责、激励机制,把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州、市政府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规划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县(市、区)从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先后安排5.8亿元专款,对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县给予奖补。

  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投入全面改薄项目资金250多亿元,开工面积1281万余平方米,竣工面积逾992万平方米,完成设施设备购置37.82亿元,分别占五年规划的73.66%93.11%72.14%63.9%,有力地改善和提升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着力夯实师资基石。持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2016年新招聘特岗教师4987人,安排到农村地区学校任教。以“国培计划”引领示范,健全完善省、州(市)、县(区、市)、学校各级培训平台和网络。2016年,“国培计划”共培训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为主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7万人。从2016年起,在全省8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全面实行乡村教师(乡中心区、村庄学校的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并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8亿元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3556套。

  努力提升教学质量。出台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62020年),推动实施学区制改革、薄弱学校质量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课程建设、高效课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培育、依法治校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八大工程,全力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制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教学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强化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设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经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48.61万人,占总数的86.44%。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为40余万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在边境县、直过民族地区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32个,切实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加大对“直过民族”聚居地区教育扶持力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怒江州、迪庆州实施学前2年、义务教育9年、普通高中3年的14年免费教育。

(责任编辑:刘潇翰(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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