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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探索推行学业导师制

2017-12-08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收藏

  加强工作统筹。学校成立学业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业导师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书院设立学业导师工作办公室,负责学业导师选聘、管理和考核。明确学业导师任职资格,分别确定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专职教师及科级干部每人指导学生数,确保全员学业导师制落到实处。

  拓宽育人途径。倡导学业导师把课堂教学与主题教育、文明规范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学生专业方向培养,实现教师与学生零距离对话。充分挖掘现有资源,为学业导师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活动平台,指导带领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竞赛、企业实习实践等,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激发工作动力。出台学业导师工作条例、学业导师工作实施方案等,印制学业导师指导活动记录本。将学业导师工作经历作为教师技术职称晋升的基本条件,设立“优秀学业导师”称号和“优秀学业导师奖”,每年开展评比表彰,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岗位评聘、职称评审以及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加强经费保障,在保证学业导师日常工作经费投入的基础上,每年划拨20万元用于学业导师队伍建设和奖励。

  强化帮扶指导。学业导师对学生学业规划、学习态度引导、学习方法指导、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全方位指导,帮助学生成长成才。通过课程教学、社会实践、拓宽就业渠道等措施,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学生就业创业。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开展学业导师与学生“一对一”帮扶活动,实行精准资助、精确帮扶,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业辅导和经济资助。

(责任编辑: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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