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出台后,上海市教委组织各区县教育局认真学习,并结合上海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上海于1997年起,已实施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在小学阶段,按照户籍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学校;初中阶段,或者按照户籍、或者按照小学初中对口关系、或者区域内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牵动每个家庭,关乎社会公平,一直以来,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面对党和政府的新要求,面对城市布局和人口分布的新调整,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盼,面对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市教委每年都深入研究,不断完善招生入学办法,不断健全面向每一位学生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2014年,上海根据教育部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上海持续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以课程改革为引擎,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均衡优质发展的首要任务,关注学生和学习经历,关注教师和改革自觉,关注学校和教育全过程,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二是推进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机制体制创新,推进优质资源在区域内和城乡间共享,抬高底部、整体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三是以“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为目标,通过建设“新优质学校”等举措激发学校内在活力。一大批不挑选生源、不争抢排名、没有特殊资源配置的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高度负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让家长从孩子每一天的成长进步中感受到教育带来的改变。3月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宣布上海在全国所辖区县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认定。
二、向家长宣传和推介“家门口”的好学校
我们注意到,很多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充分关注学生的需求,办学生喜欢的学校,在课程建设、教学方式变革、学校管理和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学习品质很高,但是家长、社区却并不了解。为此,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向老百姓宣传和推介“家门口”的好学校。2014年年初,上海组织《上海教育》、《新民晚报》、上海教育电视台启动“新优质学校”校长风采录系列报道,宣传报道一批新优质学校校长的办学思想和办学历程。3月、4月份,上海组织国内外新闻媒体走进新优质学校,了解新优质学校的办学理念与实践,国内外很多媒体纷纷对上海“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个教师”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4月中旬,上海市教委会同解放报、上海电视台等媒体召开“解放—教育论坛”,面向社会公开讨论选择学校问题,让专家讲解小孩的成长规律和家长选择学校的注意事项,让家长合理调整期望值。让孩子可以多睡一个小时、可以体验成功、关注学生内心世界成长的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逐步成为很多家长选择学校的共识。同时,要求学校举办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居民介绍学生的办学思路与实践,主动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大力宣传,形成缓解“择校”的社会氛围。
三、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
近年来,上海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总体上比较规范。为避免民办学校招生给中小学成长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确保招生入学秩序的公平公正,2014年在总结前几年探索经验的基础上,上海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主要包括:民办中小学招生实施“三个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两个限定”(没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限定在本区域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可面向全市招收寄宿学生,跨区县招生人数由学校与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商定后向社会公示;每个适龄儿童限定填报2所民办小学),“两个公开”(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要公示学校办学基本情况、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民办小学面谈过程向市、区县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继续要求民办学校不得将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与入学挂钩,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或招收借读生、旁听生。这些举措得到了民办中小学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