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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立乡村教师长期从教荣誉制度

2016-09-06 来源:教师司收藏

  2015年,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提出建立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省里每年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以上的在岗一线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在教育系统各类评比表彰活动中,单列乡村教师指标并予以倾斜,评优比例为城区教师评优比例的2倍。县级要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以上的在岗一线教师给予鼓励。每年邀请一批优秀乡村教师代表参加休假疗养,鼓励支持各地每年安排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休假疗养。

  2015年,面向社会征集“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徽标”。教师节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和在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30年的12万余名教师颁发荣誉证书。2016年,组织第一批100名优秀乡村教师上井冈山休养,并为1.3万名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全省各地普遍建立鼓励乡村教师长期坚守的荣誉制度。抚州市对夫妻双方均在农村任教且获得省厅颁发的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的,本人有意愿,可以安排一人进城区任教。新余市对在乡村学校任教30年以上并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每人每月奖励200元。萍乡市对在乡村任教满15年至20年的在岗一线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县级对在乡村任教满10年以上的在岗一线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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