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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起贫困地区孩子的中国梦

2015-12-17 来源:《光明日报》收藏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着眼加强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督导落实,通过建立评价、激励与问责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履行责任,切实保障工作进度与成效。

  诗书之泽,不遗草野。农村、山区、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相对于发达地区来说,对教育的渴望更为热烈,本不应成为教育的洼地。中国自古以来就很重视基层文教,如白鹿洞书院,就在江西庐山的五老峰下,本是李氏兄弟隐居之所,却书香致远,声闻于外,成为中国四大书院之一。可见,改善贫困地区的教育条件,是大有可为的事业。

  不得不承认,当前我国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基础教育仍相对薄弱。但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通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明确了重点任务,制定了详细目标,确立了一系列评价、激励与问责机制,并规定了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评估的方式,提高督导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掷地有声的细致规定,相信可以确保督导力量有的放矢,精准地施加到最需要扶助的地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国家教育经费要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全国扶贫工作能否胜利完成,也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构想能否真正实现。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中国梦。这梦想,或许是有一间窗明几净的校舍,或许是可以用上互联网,或许是通过奋斗去看那缤纷斑斓的大千世界。“十三五”规划提出,“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在,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仅剩五年时间,我们不能再耽搁。有关部门须打起精神,毫不懈怠,建起一所所设施完善、条件优良的学校,托举起孩子们的中国梦。(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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