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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发材料一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6-03-01 来源:教育部收藏

广东省教育厅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广东是经济大省,不仅地区生产总值要支撑全国,结构调整也要支撑全国,必须在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上走在前列,当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广东面临发达国家先进生产力和发展中国家低要素成本的“双重挤压”,未来广东想要在挑战中赢得主动,实现新一轮引领型发展,核心是切换动力,关键是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这既是党中央对广东发展的殷切期望,也是新阶段广东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提高广东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另外,国家“211工程”、“985工程”等实践经验证明,实施重点建设是我们迅速缩小与高等教育先进国家和地区差距、引领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已成为党中央的战略决策,广东只有加快推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才能在我国“双一流”建设格局中争得一席之地。

  广东虽是教育大省,但不是教育强省,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数量少、科研力量不足,这是制约创新能力的突出短板。2014年,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在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调研时指出,今后广东高等教育要围绕提高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平,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并亲自带队调研深入学校指导,亲自研究和部署高水平大学建设。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强调,广东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离不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离不开高质量创新成果研发推广,要以高水平大学为龙头,带动高等教育加快由外延扩张为主向内涵提高为主转变,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打下坚实基础。

  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对于广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中央对广东提出的“双支撑”任务(在地区生产总值上支撑全国,在结构调整上支撑全国)和“双中高”(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目标要着眼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目标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2015年4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粤发〔2015〕3号,正式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2016年1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广东省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暨高校科研机制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发〔2016〕1号),部署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高校科研机制体制改革工作。

  一、建设高水平大学工作

  2015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7所高校作为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海洋大学、汕头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深圳大学等7所高校的18个学科作为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一)精心组织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是组织召开了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布置会,强调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是要抓好深化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超常规发展,并对下一阶段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目标任务。二是组织开展了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论证工作,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5所参建高校和18个项目面向全国邀请“985工程”大学校长、院士、长江学者、政府部门领导以及行业企业负责人共计200余名专家,对学校建设规划、改革方案和各学科项目建设方案逐一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大家对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特别是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对下一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任务和措施更加明确。三是签订了《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在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平台基地建设、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目标、任务、措施、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等,并将作为阶段性考核验收的依据。

  (二)大力破除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大改革力度,着力破除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出台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针对性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措施。201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实施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自行采购试点,对纳入高水平建设大学范围的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科研仪器设备实行统一动态项目库管理,凡纳入项目库的科研仪器设备,高校可自行组织采购,较好地解决了高校科研仪器采购周期长、程序繁杂的问题;出台的《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五个下放、两个完善、一个加强”的意见,即下放岗位设置权、公开招聘权、职称评审权、薪酬分配权、人员调配权,完善人员考核晋升退出机制、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目标是健全岗位管理、人员聘用、人才评价、人员流动和退出等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出台的《关于深化广东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创新高校科研组织管理形式、激发高校科研活力、创新高校科研评价考核机制的9条具体措施,充分调动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我省还大力推进高校学费收费制度以及学分制改革,并在改善教师住房条件、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支持意见。省委督查室对解决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进行督办,全省相关单位主动作为、大力支持,形成高水平大学建设改革发展的合力,为高水平大学建设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三)充分发挥高校在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主体作用。一是参建高校大力加强学校建设的顶层设计,“接住用好”办学自主权,并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积极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保障学术组织相对独立行使职权;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绩效评价、分配激励和人员退出机制等等。二是参建高校坚持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强化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统筹规划,突出改革创新。比如,暨南大学强化统筹规划,将高水平大学建设确定为学科组团(13个交叉学科组团)、平台建设(国家级平台、省部级平台、地方政府合作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与专项建设(本科生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生拔尖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三大类项目;华南师范大学在统筹布局校内7大重点学科群、4个公共平台和6个重点领域改革项目基础上,强化目标导向和绩效管理,逐一签订目标任务书,通过年度白皮书、ESI定期评估、校报专栏、专题网页等,建立起全方位绩效考评与动态分析体系;华南农业大学围绕学科建设、内部治理、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转化、资源汇集与配置和大学文化建设设计7个专项工作组,全面启动各个领域的专项改革;南方医科大学围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管理、资源配置、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和制度;广东工业大学围绕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倍增计划、实验室的配置与改革、人才培养等专题进行重点调研。三是参建高校积极强化院系、学科的发展责任,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学科队伍、产出高水平成果以及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积极探索,极大地提高了学科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建设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工作

  (一)出台《关于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结合当前广东省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及被批准成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新形势,提出15条具体措施,着力解决高校理工科教育规模偏小、结构不优、水平不高、支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涵盖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中的理工类学科、其他各类高校中的理工类学科。

  (二)实施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计划。列入首批建设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有5所高校,包括已列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以及对科技创新有迫切需求且经济较为发达的深圳、佛山、东莞市所属的南方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分别按照国家一流大学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标准进行建设,南方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采取省市共建模式重点建设,所需资金主要由所在市自行解决,省里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高水平大学建设主要建设成效

  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近一年来,各参建高校紧紧围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创新、平台基地、国际交流合作等重点领域全面加强建设,各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科建设水平稳中有升。重点学科是一所高水平大学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根据2016年1月统计数据,在ESI中国内地高校排名中,全省7所整体建设高校有5所进入全国百强(中山大学第8名、华南理工大学第23名、华南师范大学第62名、暨南大学第67名、南方医科大学第68名)。今年1月,有41个学科进入全球前1%,与去年1月相比,增加了6个学科,增幅达16%,且基本都集中在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高校。

  (二)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是高水平大学的核心战略。各高校围绕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的目标,通过集聚高层次人才、为学科带头人搭建事业平台、加快青年教师队伍培养培育和形成有效的制度建设激励机制等举措,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人才会聚效应逐步显现,人才工程项目初见成效。2015年,高水平大学参建高校新增院士2名、长江学者12名、“国家杰青”18名、。特别是华南师范大学,一年时间引进长江学者2名、美国、俄罗斯和荷兰科学院院士各1名,引进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各1名。

  (三)人才培养改革成效凸显。各高校将人才培养作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核心任务,大力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拔尖创新性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成效。暨南大学在2015年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上获得6项大奖,与西安交通大学并列全国第一。华南师范大学与华大基因联合培养的本科生在国际顶尖刊物《Science》、《Nature genetics》上发表学术论文,教育硕士基地获批首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基地。广东工业大学荣获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称号。

  (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参建高校在科研平台和科研成果上再次获得重要突破。在教育部首批11个国际联合实验室中,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各获批3个;暨南大学2015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7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数居全国第7,重点项目立项数居全国第14;华南农业大学获批1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6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获得批复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达4850万元。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奖励10项,占全省的83%;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47项,占全省的29.4%。据统计,各参建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的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基地、技术转移机构等平台近500个,其中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佛山等地市合作共建了近30个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技术改造、合作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创业投资等方式,服务企业超过2000家,成为集聚创新资源的新载体、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为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交流指导。一是建立高水平大学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有关省直部门及参建高校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及时协调解决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尽快召开高水平大学建设专家委员会会议,聘请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厚、办事公道正派的顶尖专家和行业产业知名专家担任成员,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战略咨询和业务指导等。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参建高校之间包括管理部门之间、学科建设项目之间的研讨沟通交流,积极营造建设高水平大学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制订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高校和项目、不同建设阶段选取不同的绩效评价指标,对重点建设高校和项目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二是引入第三方评价。积极探索建立以社会化评价为主的长效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参与高水平大学建设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评估结果将作为参建高校建设成效认定、过程监管和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激励与退出机制。根据绩效考核评价情况,对重点建设高校和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对工作推进得力、成效突出的高校和项目,继续给予支持,项目学校可整体滚动进入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对工作推进不力、建设效益不明显的,将予以调整,直至取消建设资格,特别是对于与既定建设目标差距巨大的高校和项目,将从学校其他财政投入中核减经费并予以问责。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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