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8日消息(记者 沈静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几年,伴随着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出现的是一些令人不快的关键词,比如“高强度工作”、“加班”、“工作环境恶劣”、“被当做廉价劳动力”等等。为此,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其实,早在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就曾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今年新发的管理规定是在07年管理办法的基础之上,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中的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新规定落地后,职业学校学生不能做哪些岗位上实习?实习合同怎么签、工资又该怎么发?职业学校和学生就此四问教育部。
学生第一问:工资低、扣钱没商量怎么办?
不实习,不毕业;去实习,就成了廉价劳力。对于少数职业学校的学生,“实习”是毕业前的必修课,更是一块心病。高职学生小胡就对自己的实习工资颇有微词。
小胡吐槽,“活儿特别多,特别忙,还得他随意安排时间,让我们加班,加班费也是按照平常的五六块钱一个小时算。因为学校有事,就想跟他辞职,他就说,合同上他自己拟的公司的各种规定,没提前两星期交书面的那种申请辞职信,扣工资,然后又因为没做到他之前讲的那个时间,他说就只能给我60块钱。”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坦言,对“廉价劳动力”的说法早有耳闻。为此,新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实习单位须按同岗位试用期工资80%以上的标准及时、足额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报酬。
对于小胡所说的“合同上拟的公司的各种规定”,根据教育部新规,也不能作数。
葛道凯表示,“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只要签订三方协议,我们会学生、学校、实习单位三方协议都要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学校第二问:夜班说来就来怎么办?
对于上班族,颠倒黑夜白天的夜班工资挣得那叫一个辛苦。职业学校在安排学生实习时,一般不会考虑夜班岗位,但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处长张俊武表示,尽管学校进行了事先筛选,但在实习阶段很难百分之百避免学生被要求上夜班的情况。
张俊武说,“我们每年做了统计,大概有30%左右专业不对口,学生可能想转个岗,出现了一些新晋的单位,某些方面就存在着管理不善的问题。专场招聘会的时候,他可能说我没有夜班,但是去了以后,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他出现了夜班,有的学生就打电话向我们反映了。”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介绍,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今后,安排学生加班、夜班原则上都在被禁止之列。“我们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除外,其他的我们有一些有条件的禁止性规定。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害、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学生第三问:实习时因公受伤怎么办?
江西南昌的高职学生李平勇眼下还没到实习的时候,但从高年级同学处听说的实习故事已经让他捏了一把汗,“会有这方面的担心,因为以前也听说过有师兄、师姐在实习的时候受伤什么的,实习的企业不想管,就只有让学校老师出面去沟通,可学校跟实习企业也只是合作关系,又管不了人家,协商来协商去,企业最多出点小钱了事,不可能说他会负全部责任。”
要从根本上解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安全问题,葛道凯表示,须从制度、岗前培训、实习保险、事故赔偿等角度多方入手。目前,教育部正联合财政部、保监会,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交保险学生不用出钱,可以从学费中支出。如果学校和实习单位达成协议,保险由实习单位支出,那以安排在税前打入成本。
学校第四问:校企对接,只有学校一头热,怎么办?
在“人力”面前,许多企业的态度充满矛盾:一方面在苦恼招工难,另一方面,对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多有推诿。江苏省淮安市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李朝林说,尽管有着诸多政策引导,当前校企合作仍是职业教育最大的问题。目前学校还是比较积极的,但是企业不是很积极,或者说大部分的企业仍然没有认识到校企合作的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现在好多的企业就看眼前的利益,企业认为我投入了,学生到我这儿就业还要跑,他(认为)我就给别人家培养人才了。
在增加重重约束之后,实习单位接收学生的积极性不高是最尴尬的背景。对此,葛道凯表示,将从政府支持、税收减免、协议约束等方面保护实习单位的权益,加强对企业的激励力度。《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在这个办法里,希望更多地激发企业参与的内生动力,并且提出相应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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