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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国家对省级政府教育履职督导新部署
不断开创江西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2017-06-21 来源:教育部收藏

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利

    日前,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决定建立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机制。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必将对各级地方政府履行好教育职责,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一、评价机制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

  (一)评价机制是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指挥棒”。优先发展教育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国家启动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对省级政府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机制保障、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优化环境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必将有效发挥教育督导“指挥棒”作用,督促各地政府把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全面领导好、管理好、保障好、推进好本行政领域区域内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二)评价机制是教育改革发展实效的“检测尺”。行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有力有效的教育督导评价,是各地教育改革发展实效的“检测尺”,是推动中央教育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围绕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国家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定期盘点和评价,必将推动各地对标要求、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深入推进重点、全力攻克难点、积打造亮点,不断提升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效。

  (三)评价机制是破解各类教育难题的“助推器”。随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深化,一些长期困扰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亟待破解。破题解困不仅需要决策、执行环节协同发力,同时也要求后续监督环节不缺位、不失位。国家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必将推动各地聚焦关键要素和薄弱环节,以非常之力,行非常之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江西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上作出了积极有益探索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未来的理念,着力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纳入了对县市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考核体系,由省委组织部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督导评价工作由过去教育部门单独开展到现在与组织部门联合实施,由只考核县级政府到考核党政领导,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教育项目资金分配、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力推动了县级党委政府在教育发展上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一是推动各地进一步优化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的发展环境。通过督导评价,进一步压实了县级党委政府抓牢教育、办好教育的责任,扭转了少数地方的“科教文卫体,没钱办不起、不办也可以”的错误认识,在全省上下形成了教育发展“党政同责,责重如山;党政负责,责无旁贷;党政尽责,责有所归”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在督导评价的有力推动下,全省教育事业稳中求进、进中求变、变中有新,教育结构体系日臻完善,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公平有力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二是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了“共享发展、民生为本”的教育改革理念。督导评价围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目标,督促和激励各地党委政府在保证工作推进力度、事业发展速度的同时,下定更大的决心、付出更大的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兜底线、保基本”的要求,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量质双升;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全面改薄”计划,基本消除了“大通铺”现象,极大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提升了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推动各地进一步凸显了“激励有为、整肃不为”的工作导向。督导评价及约谈问责机制的建立完善,有效构建了高度权威和执行有力的教育监管体系,凸显了“激励有为与整肃不为并重”的教育督导新导向,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党政在教育发展中的责任意识。2016年,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我省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的5个县(市、区)党政领导进行了约谈问责,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推动效用。全省42个县(市、区)一次性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通过比例由19.6%提升至57.1%,在全国排名由第28位攀升至第17位。

  三、以落实评价机制为契机奋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的建立,对省级人民政府推动教育发展进一步明责、明向,也对各省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进一步定标、定调。江西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为契机,着力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努力开创江西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坚定不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教育发展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依法履行政府教育职责,切实做到教育政策制定优先、经费保障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推出一批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举措,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持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加快全省教育事业发展步伐。

  (二)坚定不移落实省级统筹教育发展职责。按照“学前教育重普惠、义务教育促均衡、高中教育抓普及、职业教育优结构、高等教育创一流”的思路,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着力补齐各类教育短板。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全省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向罗霄山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倾斜、向教育薄弱农村地区倾斜,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统筹推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努力破解教育资源短缺、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坚定不移落实市县政府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把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作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当头炮”,着力抓好学习宣传,制定实施方案,配套完善措施,建立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制度,积极开展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问责,实现督导评价市县两级全覆盖。着力深化督导体制改革,积极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创新教育督导方式,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教育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着力围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教育改革、教育脱贫开展督导,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为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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