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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七

强化督导评估工作机制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7-02-23 来源:教育部收藏

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主任 李东福

  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中央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良好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确定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完成这一重大战略任务,从国家层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特别是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机制,对引导和激励各级政府切实肩负起办好义务教育的责任,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均衡配备资源,提高教学质量,起到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我以山西省为例,就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情况作个介绍。

  一、强化目标考核,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办好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教育职责。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推进均衡发展的26条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确定到2018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明确了119个县(市、区)完成规划的时间表、路线图。为了如期实现规划目标,一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省政府每年将确保规划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要求作为刚性任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对市、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求市县党委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上重点支持,在工作上优先安排,使市县政府切实承担起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奖惩机制。省政府对通过均衡发展国家认定的县按时间顺序给予50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经费奖励,鼓励各县(市、区)创造条件,争优创先,及早达到要求。同时,公开问责落后,2016年,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对按规划应通过而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6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还对6县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加强督导评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近百名督学和专业人员,到规划县(市、区)进行先期指导、评估验收和整改复查,把基本办学条件、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师德师风等作为最基本的“底线要求”,要求必须达到,不留死角,推动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度、公告公示制度、监测制度、复查制度、整改制度的全面落实。上述措施,督促激励各县(市、区)自加压力,克服困难,有力推进工作落实。截止2016年底,全省共有85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其中太原、晋中、阳泉三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完成,规划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山西省制定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中小学校后勤基本标准、中小学校校容校貌建设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和制度。要求各地对照上述办学的基本标准,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尽管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比较困难,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减,且逐年加大。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全省先后投入资金508.66亿元,其中县本级412.92亿元;新建学校213所;改扩建学校3272所;新增城镇学校学位225238人;新增校舍面积329.79万平方米;新增体育运动场馆面积465.5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20638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28.26亿元;新增图书2151万册;新增计算机334959台;新补充教师19901人,其中音体美科学信息教师4333人。各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校容校貌、校园文化建设明显改善,县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义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创新体制机制,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山西聚焦重点难点,不断创新机制,扩优扶薄,提升水平。一是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实施贫困地区“特岗计划”,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2014年以来,每年都将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10%以上,并作为省委、省政府对市、县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全面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交流教师校长54302人,通过实施“特岗计划”,为农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1万余名,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得到了充实和加强。二是落实指标到校政策,有效化解“择校”矛盾。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各市分配比例都达到60%以上,近一半市达到70%以上,晋中市达到100%。这一举措,提高了农村初中的吸引力,部分农村学校出现了学生回流现象。三是通过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不断扩大优质资源。几年间,积极引导各地创新机制,大胆改革,通过采取“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对口帮扶”等方式,推动优质中小学校和其它学校在教师配备、教学管理、教研培训、学校文化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和一体化管理,有效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提升了区域内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四、关爱特殊群体,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推进均衡发展的一个难点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近年来山西省在这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提高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水平,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生年。二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21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实施国家试点工作,在41个县开展地方试点,惠及50余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年将实现国贫县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三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纳入了城镇义务教育,并平等参加中考、高考,实现了“平等就学全覆盖、一视同仁全覆盖”。四是倾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2016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积极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予以关注,取得良好效果。五是不断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从2014年起,省级特教专项经费由每年150万元增至500万元;在国家和我省规定基础上将特教学校教师补贴标准由本人基本工资的25%提高到50%;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6000元;制定出台了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方案和各类特教学校办学标准,特殊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全省11个市和所有30万人口以上县均建有特殊教育学校。

  五、严格规范管理,提升义务教育水平

  城乡间、学校间资源配置基本平衡了,能否办好学校,关键在于严格规范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是教育行政工作的一项基本责任。山西坚持依法治校,连续多年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为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从学校招生、收费、编班、开课、作息时间、教辅材料、教师从教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每年下发一个规范性文件,每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性检查督促,每年对一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每年通报各地和学校规范办学有关情况,建立起违规办学举报查处月通报制度,加大对违规事件的查处和直接领导的问责,使不规范行为得到切实纠正,学生、学校、家长、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择校热”明显降温。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实现了均衡编班,节假日违规补课得到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上实行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县城中小学校大班额得到有效控制,超大班额基本消除,社会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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