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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四

以改革创新精神促义务教育均衡

2017-02-23 来源:教育部收藏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朱超华

  近几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部署,结合广东人口多、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大的省情,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谋划,分类指导,攻坚克难,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7月2日,全省所有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认定,实现了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省级统筹,落实政府责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议,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出席推进会作动员部署,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多次批示。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查基础薄弱、工作滞后的县(市、区)。同时,建立“三个统筹”推进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坚持工作统筹,建立各级政府层层抓落实的“纵向统筹”和政府职能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横向统筹”机制,形成较强的工作合力;坚持资金统筹,省统筹整合设立基础教育“创强”奖补资金,整体打包下达,由县级自主安排使用,根据发展建设规划,把各级各项相关财政教育投入和社会各界支持教育的资金统筹起来,大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坚持考核统筹,省委、省政府把教育“创强争先”的督导评估列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检查项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前提条件和必达指标纳入教育“创强争先”体系,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强化督导。督导部门针对各地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案”,要求各地根据问题清单,加强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落实到位。几年来,各地呈现出党政领导重视、组织体系健全、部门分工明确、推进机制完善、实施成果显著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投入机制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省级财政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创新转移支付方式。制订省级财政教育投入“一揽子计划”,确定2012-2015年省教育厅管理的省级财政教育投入1180亿,并加大省级财政对市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累计转移支付728.26亿元。2013-2015年继续三年大幅度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15年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年1950元。推进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改革,统筹安排“创强”奖补资金100亿元,以奖补资金形式拨付,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发挥资金激励作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捐资办学,调动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积极性,拓宽资金渠道。

  (三)强化抬高底部,改善办学条件

  我省始终坚持以建设标准化学校为基础,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将工作着力点聚焦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要求各地各校层层建立问题清单,集中解决薄弱环节,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全面改薄”等多项教育工程,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实现标准化学校全覆盖。同时,大力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工程,努力增加学位供给。积极做好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提高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有效性。我省还注重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合并、托管、一校多区、集团办学、建立学校联盟等多样化办学体制,推动名校输出优质教育资源、输出先进办学理念,带动其他相对薄弱学校共同发展。

  (四)强化补充交流,均衡配置师资

  建立健全补充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近几年来为欠发达地区乡村学校补充近4.2万名合格教师。建立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鼓励地方政府与师范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乡村学校“一专多能型”教师。建设8个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与市、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建立“校地对接”“校校联动”新机制,大力组织开展省级中小学教师专项培训。建立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县域内教师与公务员相当、乡村教师与城镇教师相当)的基础上,从2013年起,又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乡村教师岗位津贴(2016年改为生活补助)政策,2016年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800元/月。

  (五)强化关爱体系,确保教育公平

  通过实行积分制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向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等措施,2016年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430多万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实施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推进特教百校建设工程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建设,2014-2016年共下达省专项补助资金12亿多元,对欠发达地区特教学校建设予以奖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不低于普通学生8-10倍的标准拨付,并从201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分类鉴定和入学安置机制,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制定“一人一案”,采取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教学校招生能力、开展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按标准为特教学校和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加大特殊教育师资保障力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主要成效

  (一)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当前与2011年相比,在校园面积、校舍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教学用计算机、仪器设备值、图书等6个主要方面的生均值,分别提高12.6%、28.5%、40.6%、132.3%、108.3%、30.4%。粤东西北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了老区山区小学改造全覆盖,危房改造全覆盖,“薄弱学校”改造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从源头上优化教育供给结构,有效缓解了我省城镇挤、农村弱的问题, 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二)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2016年全省121个县(市、区)全部达到0.62和0.52以下;以市为单位,21个地级市全部达到小学、初中均在0.50以下;以省为单位,综合差异系数小学0.37、初中0.34。

  (三)义务教育优质化发展有明显成效

  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亲自抓教学,潜心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成为教学管理的行家里手。教师们踊跃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各类、各层次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提升。目前,全省中小学在国家和省教育科学规划上的立项课题达到2000多项。从2012年以来,省财政共安排26亿元“强师工程”专项资金,初步建成较为完备的省、市、县、校四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体系。2016年与2011年相比,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比例从85.9%增加到96.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从26.3%增加到51.2%;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从64.1%增加到82.8%。督学责任区制度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学籍、招生、教辅、减负、举报五大管理平台不断完善,基本建成规范办学的长效监督机制。

  今后我省将继续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要求,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补齐短板,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我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孩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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