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情况介绍

2018-06-08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 雷朝滋

  下面,我就《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向各位做一个简要介绍。

  第一,文件制定的简要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人工智能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将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生活、改变世界。2017年7月,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对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做出总体部署;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后,教育部立即组织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浙江工业大学等26所高校30多位专家,对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等情况进行集中研讨,并听取潘云鹤、吴建平、陈杰等院士的建议;同时,部内有关司局多次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并由部内12个司局共同会签后,印发了《行动计划》。可以说,《行动计划》是一份汇集各类政策措施,引导、支持高校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国家需求等能力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

  《行动计划》以高校人工智能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基础,兼顾当前需求和长远发展,重点明确三个阶段目标:一是到2020年,基本完成适应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和学科体系的优化布局;二是到2025年,高校在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取得一批具有国际重要影响的原创成果,有效支撑我国产业升级、经济转型和智能社会建设;三是到2030年,高校成为建设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核心力量和引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人才高地,为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第三,《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从“优化高校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完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和“推动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三个方面提出18条重点任务和三个细化专栏,着力推动高校人工智能创新。

  一是优化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引导高校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机遇。高校处于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结合点,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高校科学研究成绩辉煌,总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到、五个60%和两个80%”:“两个不到”指R&D人员占全国不到10%,R&D经费占全国不到8%;“五个60%”指高校承担了全国60%以上的基础研究,承担60%以上包括863、科技支撑、重点研发等在内的重大科研任务,建设60%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60%以上国家科技三大奖励,院士、杰青、千人、万人等高层次人才占60%以上;“两个80%”指高校发表科技论文数量和获得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分别占全国80%以上。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人工智能是核心推动力量。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加强谋划部署,力图在新一轮国际科技竞争中掌握主动权。进入新时代、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高校要充分认识并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机遇,立足已有成绩和优势,进一步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对此,《行动计划》提出要将重点集中到大数据驱动知识学习、跨媒体协同处理、人机协同增强智能、群体集成智能、自主智能系统等方向,系统布局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培养造就一批一流人才队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尽快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带动我国人工智能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

  二是完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校建立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要素”,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建立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等新理论新技术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强烈需求的共同驱动下快速发展,其人才培养更需要系统谋划部署、更需要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为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从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等方面进行系统部署,重点提出“引导高校通过增量支持和存量调整,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力度”“深入论证并确定人工智能学科内涵,完善人工智能的学科体系,推动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鼓励对照国家和区域产业需求布点人工智能相关专业;支持高校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设置人工智能学科方向”“加快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版),积极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等任务。

  为构建人工智能多层次教育体系、提升人才培养的系统性,《行动计划》部署“在中小学阶段引入人工智能普及教育;构建人工智能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大学基础教育于一体的高校教育体系;鼓励、支持高校相关教学、科研资源对外开放,建立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人工智能科普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三是推动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人工智能具有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高度融合的特点,是经济发展新引擎、社会发展加速器。要不断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不断推动人工智能与人民需求深度融合、为改善民生提供新途径,不断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为教育变革提供新方式,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高校在智能教育、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能城市、智能农业、智能金融、智能司法和国防安全等领域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特别要推动智能教育发展,发挥好、利用好人工智能技术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变革、推动学校治理方式变革、推动终身在线学习中的作用。同时,为支持高校服务地方区域发展,《行动计划》部署加强与京津冀、雄安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等区域和地方合作,支持高校、政府和企业共建一批人工智能领域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高校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与地方、企业需求对接,加速推动区域创新发展。

  第四,《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实施。教育部有关司局、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二是优化资源配置。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适当增加研究生招生指标,并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中,加大向人工智能领域优秀人才的倾斜力度。三是加大引导培育。通过教育部科学事业费,加大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引导高校开展跨学科探索性研究。四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有效经验进行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第五,近期重点工作

  《行动计划》印发后,教育部和有关高校深入推进落实并取得积极进展:同意并支持浙江大学建设人工智能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建成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高地;在2018年认定的首批612个“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布局建设了57个人工智能类项目;截至2017年12月,全国共有71所高校围绕人工智能领域设置了86个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近期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尽快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教育部成立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咨询专家组,为高校人工智能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系统布局一批创新平台,重点建设若干前沿科学中心,支持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深入论证人工智能学科内涵,推进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并尽快提出增加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招生指标的方案,科学合理、稳步有序地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与中国工程院联合开展智能教育应用战略研究。

  二是引导高校用好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或人工智能交叉研究中心,多种方式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鼓励高校对照国家和区域产业需求布点人工智能相关专业、设立相关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积极推动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模式创新。

  三是高校要统筹资源配置、加大探索力度。高校要把给予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增量落到实处,做到“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同时,教育部支持高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学科的投入;支持高校通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加强对从事基础性研究、公益性研究的拔尖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的稳定支持。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