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2日消息(记者 王子衿)今日(22日),教育部召开第三场“教育奋进看落实”系列通气会,介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有关情况。“今年评价工作更加强调针对性,出发之前弹药十分充足,线索十分清楚。”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田祖荫说。
2018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首次开展了对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工作,并按“一对一”的形式反馈了评价意见。
“总的来看,各省份2017年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方面履职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田祖荫透露。
记者从通气会上了解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评价各省级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2019年相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在评价方式上,评价工作将采取地方自查与国家督查相结合、线上监测与线下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发展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正面引导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与2018年相比,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作了部分优化和调整。
2019年,实地督查点调整为5年一轮全覆盖,每年重点对5-8个省级单位进行实地督查,相比2018年减少了75%,减轻了基层的迎检负担。
而在评价指标方面,田祖荫在通气会上表示,2019年在保持一级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将评价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精简为15个,三级指标精简为25个,相对于2018年的92个三级指标,精简了73%。
此外,视各省份整改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回头看”,重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综合各阶段的评价结果,形成国家评价年度总报告,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据悉,10月21-3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6省(区)开展实地督查工作,并将于11-12月开展反馈意见、督查“回头看”和发布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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