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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场:介绍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有关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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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来源:《中国妇女报》

减负“一刀切”?教育部:不能搞!

  减负不是让学生没有学习负担

  不能搞“一刀切”减负

  勤奋刻苦学习仍然要鼓励

  减去超前超标培训等过重负担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周韵曦 发自北京 “家长希望孩子打好学习基础,取得更好的学习成绩,这种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以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目标本质上是一致的。”11月14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就当前家长因一系列减负措施产生的焦虑情绪回应表示,减负不能简单地降低课业难度,减少作业量,不能搞“一味的”“一刀切”减负。

  2018年底,经报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30条”),明确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和政府各方责任。目前,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减负30条”,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但受到部分媒体和家长的较多关注,报道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认识和看法。

  对此吕玉刚表示,减负不是让学生没有学习负担。学生完成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是其应尽的学习义务和应付出的必要努力,合理的负担是学生开发智力、激发潜力、锻炼能力的必要条件,这不应该视为过重学业负担。

  在吕玉刚看来,认真学习、勤奋学习、刻苦学习仍然要鼓励。他说:“这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同时也要让学生的努力付出是值得的。减负是要减去强化应试、机械刷题、超前超标培训等造成的不必要、不合理的过重负担。”

  吕玉刚在通气会上表示,减负不能简单地降低课业难度,减少作业量,不能搞“一味的”“一刀切”减负,应按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科学减负,有减有增,优化学生课业负担,使学生负担保持在合理的、适度的范围之内。要针对当前学生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短板和问题,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同时按照不同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需要,坚持因材施教,提供选修课程、弹性作业和帮扶辅导,积极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保障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教育部强调,学校要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质增效,精准分析学情,注重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解决好学生学习上“吃不饱”“消化不了”、需求多样等问题。同时,要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培训行为,严禁超标超前培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切实减轻校外培训造成的过重课外负担。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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