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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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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教育部:高校应设立专项资助资金,解决学生临时性紧急性需求

  银保监会、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3月24日,在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疏堵结合、加强救助、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好《通知》要求,维护好学生的权益和校园的稳定。

  郭鹏表示,教育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加强大学生正确消费观培养。一是加强教育、注重效果。督促指导各高校结合新生入学教育、日常思政教育、安全知识竞赛、金融知识进校园等工作,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财商”教育,全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二是强化宣传、警钟长鸣。针对不良校园贷经常改头换面危害学生特别是新生的问题,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在开学季等关键时期定期发出预警提示,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警惕电信诈骗和形形色色的不良校园贷。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漫画、短视频等大学生容易接受的宣传形式,揭露“校园贷”各种骗局。

  其次,完善和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织牢政府的“资助网”是避免大学生陷入不良“网贷”的重要保障。一是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督促指导各高校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二是开展紧急救助、做到应扶尽扶。高校要完善特殊困难救助机制,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紧急救助,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三是关注发展性需求、做到应帮尽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满足学生发展性需求。

  第三,坚决抵制不良校园贷行为。严防死守不良校园贷是维护大学生权益的关键手段。一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合力。高校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定期开展不良校园贷摸排工作,精确打击不良校园贷,维护学生权益。二是建立日常防控机制、常抓不懈。高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严防不良校园贷校内宣传和放贷,积极发动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线索,举报开展不良校园贷的组织和个人。三是建立实时预警机制、预防为先。高校要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贷预警提示信息,筑牢防护网。

  第四,切实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渠道。优化校园金融环境是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贷款需求的必要措施。一是畅通正规信贷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各高校要正视大学生合理信贷需求,主动对接银行机构,配合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必要消费等金融产品,满足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等需求。二是加强校园信贷管理,切实把好事办好。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银行机构做好必要的校园信贷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风险,切实保障和维护学生权益。(记者 崔乐)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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