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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
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2015-09-08 来源:教师司收藏

音函〔2015〕129号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引领教师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师德风范。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特制定本院实施办法。

  一、创新完善师德教育体系,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

  坚持价值观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文艺方针,坚持“二为”的服务方向。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创新师德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完善学院师德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培训档案,并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应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新学年开学典礼上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并将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结合教学、科研、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爱戴敬仰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院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师中开展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央音乐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央音乐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我院教师的精神风貌。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形式,集中做好宣传我院三育人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健全师德考核机制,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将师德考核作为我院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教师学术不端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四、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将师德建设作为我院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构建学院、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学院纪监部门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师德举报电话,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五、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始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将“三育人”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常态化,每年进行一次院级评选及表彰活动。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优先评选由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工会三家联合共同评选的北京市师德标兵(先进个人)。

  在学院内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及资深教授、荣誉教授等评选中,优先考虑曾荣获师德先进称号的优秀教师,以此激励教师将学院师德建设的规制成为行动自觉。

  六、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师德规范相关规定,对我院教师有违反下列情形:一是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三是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四是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是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六是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七是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对违反上述师德规范的教师,一经查实按《中央音乐学院教师违纪违规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调离教师队伍。

  七、充分调动高校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

  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要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要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要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八、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师德建设是学院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学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主任,组织、宣传、纪检监察、人事、教务、科研、工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责任部门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我院已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系(附中)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负责我院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工作,并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中央音乐学院

2015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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