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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2015-09-08 来源:教师司收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进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建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东北林业大学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实施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践行师德师风规范、弘扬高尚师德师风为目标,大力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教师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努力建设一支德学双馨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广大教师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学习和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执教,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

  广大教师应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践履笃行的典范。

  (三)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广大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力提倡教师团结合作、协力攻关的团队精神;自觉加强师德师风修养,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四)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学校在师德师风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考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重点查找教师在政治思想、教育观念、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廉洁从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五)构建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研究和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有机结合,健全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创新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明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点,积极推进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与创新,突出时代性、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使师德师风建设更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学生,把师德师风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监察处、校工会等相关职能处室及各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各院(部)成立由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

  (二)强化师德师风专项教育

  健全师德师风培训机制,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结合,重点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制法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等专项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导师制,强化青年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调动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严格师德师风考核管理

  进一步完善新教师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定期开展师德师风状况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简便易行的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岗位聘用、培训及进修、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信箱”,公布“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各界的监督、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和激励

  扩大师德师风宣传。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组织优秀师德师风典型进行重点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事迹,营造师德师风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激励措施,对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在岗位聘用、培训及进修、各类评优奖励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五)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加强对教师的心理疏导,缓解教师压力。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理解教师苦衷,减轻教师的社会压力和心理负荷,营造一个融洽、温馨、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组织开展有益教师身心健康的团体性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养体系,提高教师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

  (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研究工作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探索师德师风建设问题的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机制。对于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从学术层面进行科学研究,不断从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中概括、总结、升华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科学化。

  四、师德师风规范与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提出以下师德师风规范与基本要求。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级教育行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政策、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3.团结互助,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4.不向学生和社会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5.按照《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6.崇尚科学,远离邪教,不参与、不传播、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教书育人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2.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自尊、自信、自强、自省,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5.坚持高尚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6.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三)为人师表

  1.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行一致,举止文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2.诚实守信、淡泊名利,公正廉洁、踏实严谨,以高尚师德师风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3.做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模范,彰显人民教师的人格魅力。

  4.不借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和礼品,不让学生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提供服务。

  5.坚持原则,明辨是非,主持正义,倡导先进,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6.尊重同事,团结协作,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7.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

  8.注重仪表,教学区穿着服装做到整齐、整洁、大方、得体。

  9.举止文明,礼貌大方,包括坐、立、行的姿态以及动作、教态、礼仪等。

  10.语言规范、准确、健康、纯洁,不把低级庸俗、粗鲁污秽的语言带到课堂,不用尖酸刻薄、有伤风雅的侮辱性语言挖苦、嘲弄、辱骂学生,不讲粗话、怪话和脏话。

  11.谦虚谨慎,妥善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维护同事之间团结,不相互诋毁。

  12.不因学生表现、学习成绩好坏、家庭背景或与教师的近疏情况而表现不同的态度。

  (四)敬业爱生

  1.爱岗敬业,热爱教育,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精心备课,认真上课,讲究方式方法,不出科学性、知识性、技术性错误。

  3.按时上下课,不擅自旷课、调课,不酒后上课,上课不外出、不会客、不抽烟、不使用手机。

  4.端正考风考纪,以考风促学风,不弄虚作假,严格要求学生,不纵容、包庇学生的违纪、违法和违背道德等不良行为。

  5.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6.关爱学生,理解学生,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热心帮助学生成长。

  7.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8.尊重学生,不出现损伤学生自尊心的言行,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保护学生,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善于引导学生团结和化解学生中产生的矛盾。

  10.正确评价学生,为学生提供平等表现、创造和成功的机会。

  (五)严谨治学

  1.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勇于修正错误,精益求精。

  2.发扬学术民主,讲究学术道德,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3.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

  4.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5.树立求是认真、勤奋好学、虚心踏实、慎思明辨的学风,从思想、道德、学识上加强修养。

  6.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拓展知识覆盖面;了解和掌握前沿科技信息知识,并用于教育教学。

  (六)服务社会

  1.心系社会,敢于担当,联系实际,勇于实践,树立追求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人生态度。

  2.积极服务大众,能够产学研结合,能够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不懈努力。

  3.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

  4.热心公益,愿意接受社会咨询。

  五、师德师风失范及处理办法

  学校将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学校岗位聘用、培训进修、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师德师风失范的教师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一般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由教师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进行整改。

  2.对出现下列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况之一的教师,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1—3年内不允许参加学校的岗位聘用、培训进修和评优奖励等。

  (1)受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的。

  (2)工作态度差,教学纪律涣散,造成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的。

  (3)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4)授课过程中,发表违背党和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等言论,传播煽动性话题或散布一些错误言论而误导学生,并造成较坏影响的。

  (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收受财物、谋私利,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以职谋私,非法侵占学校公共财物或非法侵占研究经费的。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挟嫌报复,损害学生利益的。

  (9)泄露试题,评卷不公,擅自篡改考试成绩的。

  (10)向学生私卖教材、参考资料而谋取个人利益的。

  (11)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诋毁他人等行为的。

  (1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理取闹,纠缠、恐吓或威胁其他教职工或学生,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或社会秩序的。

  (13)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等行为的。

  (14)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规范、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教师形象的行为。

  3.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退出教师队伍,同时根据学校对工作人员处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高质量的教师决定高质量的教育,高质量的教育才能培养高质量的人才。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是影响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同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构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方位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学校的师德师风水平,开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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