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江西省2016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3-01 来源:督导局收藏

  校车安全营运是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精神和要求,不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条件保障,强化督促检查,切实保障全省校车安全营运。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校车保有量为3991辆,其中,由专门校车公司营运有853辆,学校自备3019辆,其他形式提供61辆;服务学生29.82万人,其中,义务教育学生10.95万人,学前教育学生18.87万人。

  一、主要工作

  1.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各成员单位不断强化工作职责,密切交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和《江西省校车服务方案》,在制定完善本地校车服务工作方案和措施基础上,强化校车运营的日常管理。组织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召开了全省校车管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总结交流校车管理工作经验,并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坚持校车安全管理季报制度,每季度对全省校车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形式,如上饶市对校车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实行“户籍化”管理;万年县校车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南昌县成立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强化校车日常管理。

  2.强化隐患排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赣校车办函〔2016〕3号),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以“三个一”(一次校车安全宣传教育、一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应急处置演练)为主题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各地均能经常性地组织教育、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开展校车线路安全隐患核查工作,如萍乡市各县区成立校车安全联合检查组,集中在上下学期间,对校车运营及安全监管情况进行隐患排查;上饶市实行民警挂钩制度,由乡镇辖区中队民警挂钩联系学校、幼儿园,实行“包车到人”,不定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检查。

  3.强化督促检查。由教育、交管、公路、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除在学校开学期间外,平时还不定期深入农村学校和乡道,检查校车管理和运营情况,不打招呼对路上运行的校车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超员超载其他违法违规的,立即进行严肃处理。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公安交管、公路等部门加大了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如鄱阳县出台《关于开展联合整治校车的工作方案》,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职能部门采用暗查及上路执法的方式,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161起,其中,超速68起、超员24起、其他交通违法89起;取缔非法接送车辆数量68辆。

  二、存在的困难或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统一。许多地方对校车作用认识不统一,态度较为模糊,认为使用校车会更容易发生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发展校车态度消极。

  2.校车运营较为困难。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对校车的投入相对不足;另一方面,校车日常运营维护成本较高,市场经营水平低,对政府投入的依赖性较大,由此导致校车公司普遍运营较为困难。

  3.社会车辆接送现象依然普遍。少数家长为图方便,继续租用三轮车或默许子女乘坐三轮车、农用车上、下学,尤其是偏远农村学校学生由于村级公路未通公交车,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现象难以杜绝,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教育部和全国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继续全力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和营运工作:

  一是继续发挥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责任到位。

  二是继续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实施校车安全管理季报制度,采取定期排查、重点检查、突击督查等方式对校车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校车进行整治。

  三是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完善校车条件保障,推动各地加快校车管理和营运的信息化,适时组织校车管理和营运单位开展经验交流,提高校车管理和安全营运水平。

(责任编辑:谢沂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