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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6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3-01 来源:督导局收藏

  校车安全是校园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是保障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备受社会关注。2016年,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不断探索校车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着力提升校车服务和保障能力,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基础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校车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服务更加到位,管理更加规范,全省校车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得到领导和社会的充分肯定。现将我省2016年校车安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省校车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9月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110万余人,其中在入学半径外需乘坐校车学生31.7万余人,占总人数的28.8%。全省共有校车5127辆,现有校车座位数20.7万余个,座位拥有率(校车座位数/实际乘坐校车学生数)65.3%,乘车覆盖率(需乘坐校车学生数/实际乘坐校车学生数)100%。其中87%的校车安装了GPS或北斗卫星定位系统;85%的校车与本级教育部门监控系统联网,乘车覆盖率连续3年保持100%。全省幼儿园接送车辆640余辆,其中纳入校车规范化管理的标准幼儿接送车辆400余辆,满足近3万名幼儿乘车需要。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不断创新理念,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开展工作,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和时任省长蒋超良多次就校车安全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并开展了专项调研,副省长李晋修多次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校车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公安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校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在全省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校车服务工作,截止目前,近82%的县(市、区)采取了政府购买校车服务模式,公司化运营车辆运送学生占需乘车学生总数的近90%,已成为我省校车服务供应和管理的主体模式。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每年都对各地校车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分层次给予奖补,2016年省级校车奖补资金1亿元已下拨到各县(市、区)。引入保险经纪人模式,全省校车全部统一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制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每辆校车保险额度均不低于30万元,有效规避了风险。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53%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了专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能机构,其他地区也都与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合署办公,有专门人员负责本地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入了省政府报批程序。

  (二)突出重点环节,着力推进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全年开展的8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中,都把校车安全作为重点整治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对影响校车安全的隐患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4类11项重点内容,为各级校车安全管理部门和校车服务提供者自查、排查、复查、检查和督导工作提供更有力抓手。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办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的通知》(吉教安字〔2016〕32号),从10月14日—10月30日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一次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排查。全省各级校车安全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全部制定了排查方案,积极组织所属学校及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排查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此次排查整治行动中,全省共排查中小学校车5100余辆,幼儿园接送车辆700余辆,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27处,全部立知立改,整改率100%,未排查出校车安全重大隐患。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组成13个督查组,出动督查人员50余人次,督查覆盖地区和学校超过60%,省教育厅也成立了督查组,对长春、四平等地校车安全排查工作进行了抽查。为全面配合省安委办组织的全省道路交通、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我们制定了《全省校车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方案》,决定从11月底至2017年1月25日,在全省再次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目前活动正在进行中。通过弛而不息的专项行动,将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

  (三)完善管理措施,强化校车安全常态化监管。一是加强准入管理。我省在校车管理上实行“五个统一”的管理办法,即全省校车准入审批必须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外观标识、统一专用号段、统一检验管理、统一驾驶员教育。建立校车安全档案,实现了全省校车“一车一档”。目前,全省标准校车全部按“五统一”标准严格管理。二是加强技术手段监管。大力推进以校车跟踪定位系统和全程实时监控网络为重点的校车安全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建设,为标准校车安装GPS或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安装3G动态监控系统。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全部建立了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并积极推进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联网进程,便于及时查处和纠正校车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问题。截止目前,全省校车5127辆,87%以上的校车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85%以上的校车实现了与当地教育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与公安部门联网率近65%。三是加强专项服务。依托宇通公司在东北(长春)唯一的客车4S店建立了吉林省校车服务中心,并在全省设立13个校车服务网点,每年寒暑假对全省校车进行2次免费安全检测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加大保险支持力度,引入保险经纪人模式,提供优惠保险产品支持,建立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四是加强冬季校车管理。结合我省冬季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利因素增多的实际,对校车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检测,为校车更换了防冻机油,有的校车还提前更换了雪地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还重新对校车行驶路线进行了踏查,对可能因雪天阻碍校车通行的路段进行维修维护。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建立了冬季校车安全联合防范机制,公安机关结合季节特点,调整了冬季交通勤务,进一步强化冬季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

  (四)加强教育演练,大力提升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将校园交通安全,特别是校车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联合省公安交警总队印制了《吉林省校车安全使用手册》。在正在开展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中单列校车安全知识专题。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时机,通过宣传栏、大屏幕等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活动中,开展了以“冬季校车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与省公安交警总队共同制作了交通安全宣传图册30余万册,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到学校讲座和组织各种活动3000余人次。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利用板报、广播、法制(安全)课、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全面开展了一次乘车安全教育。制定和完善了各类校车安全管理预案,并主动与校车车主配合,组织校车交通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在遇到交通故障及事故面前逃生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开展校车安全逃生和应急处置演练达1500余次。各地校车安全管理部门还积极与公安交管部门配合,以不同形式,开展对校车驾驶人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培训。年初,我们依托教师研修网开展了校车照管员网上集中业务培训,目前我省5000余名随车照管员全部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各级中小学(幼儿园)还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抵制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

  (五)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校车安全齐抓共管良好氛围。校车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省教育厅一直将校车安全管理作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指导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印发校车安全管理方面指导性文件8份,开展调研、督查活动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省公安交警总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专业优势,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制定校车安全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校车运行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车辆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行为。省公安厅科技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校车安装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为校车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提供专业化指导。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研究省级财政奖励补贴考核办法,落实省级校车安全奖补资金,同时积极指导各地财政加大校车安全的投入,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供财力保障。省安监局和交通运输厅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监管范围,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在各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各县(市、区)普遍开展了“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目前已创建200余所。保持对非法违法接送学生车辆高压严打态势,省教育厅与公安厅交警总队分别于3月和10月中旬联合开展了两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黑校车”专项行动,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1700余人次,重点对校车驾驶人从业资格、校车行车路线和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排查,同时对幼儿园接送车辆开展了重点整治,“黑校车”接送学生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校车安全支持力度较弱。校车安全管理需要配置、管理和服务全面到位,但有部分县(市、区)因财力有限,对校车配置及日常运行资金支撑能力较弱,仍存在部分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现象,这类车车况复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二是校车服务提供者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我省校车处于微利运营状态,没有纳入交通运管体系,不享受油补等优惠政策,导致校车服务提供者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工资待遇原因,A1型驾照的校车驾驶员缺乏,导致部分县(市、区)校车驾驶员短缺。

  三是部分幼儿园接送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个别规模较小或没在有关部门注册登记的“黑幼儿园”往往采用面包车、家用车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接送儿童,有的甚至超员、超速。因监管难度大,存在安全隐患。

  四、2017年校车安全工作要点

  一是加快推进《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出台进程。目前,省教育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征求了公安、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意见,重新进行了修订。按照省政府规定,需召开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征求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意见等。目前正在程序执行阶段,预计2017年6月出台。因为我省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基本一致,目前沿用意见有关规定。

  二是加强校车安全制度建设。继续按照《关于做好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校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排,在全省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校车服务模式,年底前完成计划任务的90%以上。探索校车财政扶持新机制,在地方财政预算中增加校车安全奖补资金项目,加大各县市区校车投入。完善各项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建立校车管理台帐、校车日常维护、教师或随车照管人员跟车、收车验车等各项监管制度。

  三是抓好校车安全基础。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校车日常维护和管理,并作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对所有校车及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实现“一车一档”,建立电子台帐。严格校车和驾驶员准入门槛。加大校车安全技术创新,全面提升校车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校车更新步伐,在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符合国家专用校车标准。

  四是抓好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和随车照管员培训,随车照管员持证上岗。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教育提示。继续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校”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针对季节特点完善校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校车事故演练,提高广大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五是抓好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在一年春秋两季校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基础上,坚持每天每次出车前的校车安全隐患排查,配备必要的校车急救箱和车载灭火器,确保每天行驶安全。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黑校车”专项整治力度。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校车安全管理水平。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校车采取跟踪管理、随机检查、动态考核等形式加强对校车的安全检查。严格监管、严厉处罚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照管员脱岗、驾龄未达到规定年限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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