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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质量“年检”

2015-10-13 来源:《光明日报》收藏
  教育部日前发布《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该计划指出,我国将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同时,该计划还提出,3年内职业院校管理状态“大数据”应初步建成,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自我诊断、反馈、改进机制基本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等多方参与学校评价的机制更加健全,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完善。此外,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等也成为此计划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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