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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

2016-06-01 来源: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收藏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现将《西藏自治区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工作推进情况每月上报教育厅。

  附件:西藏自治区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职业学院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第六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管理水平,为加快实现职业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从2016年起,在全区组织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区职业院校管理理念全面更新,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参与的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西藏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马升昌

  副组长: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娄源冰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达 娃

  成 员: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普布次仁

      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朱 旭 东

      自治区教育厅稳安处调研员 杨 生 源

      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调研员 刘 炳 江

      自治区教育厅资助中心主任 李 玉 丰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普布次仁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中等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高等教育处负责高职高专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

  四、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认真查摆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1.开展诚信招生专项治理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结合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简章。各职业院校主要领导和招生工作相关人员要签订招生责任书,杜绝虚假宣传、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现象。对招生、办学严重违规的职业院校,一经核实,坚决停止招生。

  2.开展学籍信息核查活动。各职业院校校(院)长为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等环节的管理,认真进行学籍信息的核查,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坚决杜绝虚假学籍、重复注册等现象。

  3.开展教学标准落地活动。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注重教学效果的反馈与改进,杜绝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随意变动等现象。认真开展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执行情况自查活动,自查报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规范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学生实习全过程跟踪监管与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安全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针对学生所学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岗位,杜绝学校与企业以增收为目的,安排学生实习。

  5.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安全精细化管理,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以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采取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教育宣传,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安全教育周等多种形式教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6.开展财务管理规范活动。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增强绩效意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的过程控制,规范会计行为,防止和杜绝虚报虚列、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开展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不断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7.加快学校章程建设。依法制定和完善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实现职业院校一校一章程,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公布实施。以章程建设为契机,加大行业、企业和社区等参与学校管理的力度,加强学校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建设。

  8.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标准。建立健全管理有序、标准严谨、流程清晰、监督有据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理顺和完善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及工作流程,确保制度完整、有效,形成规范、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9.强化制度标准落实。树立学校章程法定意识,加强对管理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学习,明确落实管理制度、标准的奖惩机制,强化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执行力。

  (三)开展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提高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

  10.加强学校管理人员能力建设。职业院校要适应发展需求,遵循管理人员成长规律,以提升岗位胜任力为重点,加强学校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围绕学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等方面,结合学校实际和不同管理岗位特点,细化校(院)长、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等能力要求,有效引导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

  11.加强培养培训。建立健全职业院校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完成新一轮管理人员全员培训。搭建学习平台,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做到日常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在职学习与脱产进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经验交流相结合,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继续实施好中东部7个职教集团和13所民办本科高校对口支援7地(市)中职学校工作,开展区内外职业院校合作办学,促进教师、管理干部互派交流挂职。

  12.强化激励保障。完善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办法,拓展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形成有利于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积极推进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的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培养培训、收入分配等相结合,强化管理人员的职业意识,激发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

  (四)开展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加快数字校园建设

  13.加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教育部发布的《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推进职业院校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做好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设计。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数字校园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指导工作。加快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管理信息平台和应用环境,实现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等各类数据管理的信息化和数据交换的规范化。

  14.健全管理信息化运行机制。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管理制度,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保证系统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和安全。逐步发挥大数据在学校管理诊断和改进中的作用,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效能。

  15.提升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制定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开展信息化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活动,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更新、采集、分析,以及诊断和改进学校管理的能力。

  (五)开展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重要功能

  16.凝炼学校核心文化。加强体现现代职教思想、职教特质、学校特色等职业院校核心文化建设,并融入在学校的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及文化标识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平台传播学校核心文化,发挥其在学校管理中的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

  17.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招生政策、学生资助政策、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及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各职业院校开放校园,展示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和各专业育人过程,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让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广泛开展“进社区、进社会”等志愿服务活动,联合行业企业开展招生就业咨询以及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为民服务活动,向社会展示学生的职业素养。

  18.精选优秀文化进校园。引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西藏民族特色文化,构建文化艺术类选修课程、鉴赏课程和素质拓展等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将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文化传承与创新知识教育,培养具有良好文化内涵、审美鉴赏和美育实践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以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为重点,定期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校园活动,促进产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和职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及文化标识、优秀学生社团等遴选展示活动,持续组织“文明风采”竞赛等德育活动,推动职业院校文化育人工作创新,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文化软实力。

  19.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创新德育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开学、毕业典礼和入党入团、升国旗等仪式以及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深入开展学生文明礼仪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以及珍爱生命、防范风险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自信心,促进守规、节俭、整洁、环保等优良习惯的养成,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六)开展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

  20.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强化人才培养全程的质量监控,完善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全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21.实行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支持和引导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改革、学校管理、校企合作、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与完善提高,逐步构建起校内完善的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各职业院校要制定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细则,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和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况,提交自我诊断与改进工作报告,并将有关情况纳入本校年度质量报告。

  22.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职业院校要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提升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逐步建立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质量预警机制。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指导和推动本地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在2017年底前完成本地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首次发布工作。已通过验收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五、实施步骤

  区教育厅负责统筹规划《行动计划》的实施,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组织实施。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到2018年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2016年5月—6月):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组织开展《行动计划》和我区《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把握重点内容,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制订《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部署《行动计划》实施工作。

  第二阶段(2016年7月—2018年6月):实施推进阶段。全面启动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根据工作安排,分步推进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任务2016年底前完成;“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任务2018年6月前完成;其它“行动”持续推进并达到实施要求。

  第三阶段(2018年7月—12月):总结交流阶段。深入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逐项查漏补缺,确保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的全面落实到位。全面总结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撰写总结报告,开展交流活动,征集优秀案例,推广各地和职业院校管理的典型经验。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组织实施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我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制定,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全区行动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见附件1)进行工作督查。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本地区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加强对所属职业院校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工作指导。各职业院校要落实行动计划具体实施的主体责任,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管理工作实际,对照《职业学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见附件2),制订学校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中、高等职业院校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方案,于2016年5月31日前分别报区教育厅职成处、高教处备案。

  (二)加强宣传发动

  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及时做好行动计划宣传发动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行动计划学习宣传活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行广泛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专题网站、新媒体、公共数据平台等的作用,使行动计划和国家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入脑、入心,扩大行动计划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形成实施行动计划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实行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建立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发现典型并及时予以总结推广。职业院校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群众评议和走访行业企业、社区、家庭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管理工作实效,发现问题并迅速进行督促整改。区教育厅将依据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实效及实施行动计划取得的实绩,遴选推荐2-3所优秀管理职业院校申报全国职业院校管理500强。

  (四)加强指导服务

  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发挥科研在职业院校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加强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跟踪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提供专业指导。按照不同管理主题,广泛征集和宣传职业院校优秀管理案例。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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