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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 高质量 严管控 助健康

营养改善计划的宁夏模式

2017-07-2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收藏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一项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度高、安全责任重大。自2011年我区在全国率先进行试点以来,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告别了“馍馍开水”午餐,吃上了安全、卫生、营养的热乎饭菜,学生营养状况、精神面貌和学习状态有了巨大改观。实施6年来,我区在“提标扩面”、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等诸多做法和经验被全国学生营养办总结为“宁夏模式”向全国推广。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资金运行安全“零事故”,得到了国务院、教育部、全国学生营养办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扬。2016年4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视察了我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视察期间与广大师生共进了营养餐,并在银川主持召开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座谈会,时任自治区主席刘慧做了专题汇报,延东副总理对我区营养改善计划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褒奖。

  一、宁夏营养改善计划历程和基本情况

  我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经历了营养早餐工程、免费午餐工程、营养改善计划三个阶段,其中免费午餐工程是在一无先例、二无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2010年1月21日,在自治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自治区2010年民生计划时,正式决定实施营养早餐工程,就是通过每天早上吃一个熟鸡蛋的方式,改善广大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健康成长。2010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南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营养早餐工程的意见》,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我区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早餐工程,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不因实施营养早餐工程而增加农民负担。营养早餐工程实施范围为我区中南部地区12个市、县(区),实施对象为上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和县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学生。对实施范围内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发放一个熟鸡蛋,以实物形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2011年5月27—28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视察了我区西海固地区的教育工作,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慰问了贫困地区的学生和教师。在考察期间,刘延东同志非常关注贫困地区学生的营养健康,考察了我区实施的营养早餐工程,并指示在我区西海固地区启动国家贫困地区学生免费午餐工程试点工作,并将宁夏确定为首个试点省份。2011年6月23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主席办公会,专题研究了免费午餐工程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和操作方法。2011年7月15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了教育厅《宁夏西海固地区农村小学生免费午餐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免费午餐工程实施范围,实施对象为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小学。按照先试点、后推行的原则,为实施范围内的学生在校期间平均每天提供一顿标准为4元的午餐,其中中央承担3元,自治区承担1元。

  在我区试点取得重大成功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11月23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正式启动了国家试点工作。结合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情况,2012年1月1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宁夏中南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营养早餐工程”和“宁夏西海固地区农村小学生免费午餐工程”合二为一,统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明确了其中原“营养早餐工程”实施范围不变。由于我区只有7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进入国家试点范围,另有4个西海固地区范围内的县(区)未能进入国家试点范围。考虑到2011年秋季免费午餐工程试点工作已覆盖到4县(区),决定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为西海固地区的11县(区),对象也扩大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2016年,我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为西海固地区的11个县(区),其中国家试点县7个,即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和海原县;地方试点县4个,即盐池县、红寺堡区和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蒿川乡)、中宁县(大战场乡、喊叫水乡、渠口农场、徐套乡)移民吊庄乡镇。标准为每生每天5.6元,其中早餐0.6元、午餐5元,比国家规定的标准高出1.6元;内容为每天早晨为每生免费发放一个熟鸡蛋,中午有学校食堂免费提供一顿符合民族习惯的,突出地方特色的合理营养膳食;受益学生为25.6万多人,其中国家试点补助资金惠及16万人,地方试点补助资金惠及9.6万人。

  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的系统工程,我区在经历了艰难起步、稳步推进阶段之后,正在向规范化运行的目标迈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也已经成为我区教育领域在全国的一张“名片”,我区这些成绩的取得也来之不易,我们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确保营养改善计划有效落实。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高起点谋划,责任化推动。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从自治区到市、县(区)层层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全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经自治区人代会审批通过连续5年将营养改善计划列为自治区民生计划和为民办实事之一,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二是部门联动抓落实。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了11项配套制度,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三是分片包干抓落实。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度,自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包干联系1个试点县(区),各试点县(区)部门包干联系乡镇,乡镇负责包干学校,构建了自治区、县(区)、乡镇、学校“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四是加强督查抓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监察部门牵头督查、成员单位专项督查、教育部门重点督查、县(区)政府全面督查的监管体系,查出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推动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安全、有序实施。

  (二)做好“两个加法”,努力提高学生营养水平。让学生有营养、吃得好是我们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在膳食标准上,“中央加地方”确保吃得好。我们按照“不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解决营养问题”的思路,将膳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天5.6元,让学生既吃饱又吃好。二是在供餐内容上,早餐加午餐保证营养足。为农村学生和县城寄宿生每人每天免费提供1个熟鸡蛋,为农村学生中午提供一顿合理膳食,实施早餐加午餐,做到了安全、多样、营养、卫生。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长效运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经费投入是关键。一是“提标扩面”经费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将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由4元提高到5.6元,将实施范围由国家试点的7个县(区)扩大到11个县(区),“提标扩面”后每年增加的1.1亿元支出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二是教师陪餐经费区级财政全额保证。为提高学生有序用餐的组织化、安全化程度,同时避免教师挤占学生膳食资金,从2013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119万元,作为11个试点县(区)1.1万名陪餐教师的伙食补助。三是学校食堂运转经费区级财政解决。自治区建立了试点县(区)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内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60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学生食堂运行补贴。

  (四)严把“六道关口”,确保食品和资金运行双安全。一是严把食堂准入关。我区在试点之初就把食堂供应完整午餐作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不允许发放替代食品。为此,我们筹资5.8亿元,对11个县(区)所有供餐学校食堂进行了新建改建,购置了现代化的餐厨设备,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提供了硬件支撑。食品和卫生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配餐企业逐一验收并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招聘的厨师全部进行健康体检。二是严把原料采购关。对米面油等大宗食材实行集中招标采购,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建立食辅材料质量档案,以便追溯来源、保证质量。同时,也有效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三是严把食品贮存关。严格执行食品原料出入库登记、验收制度,建立食品出入库登记和验收台账,坚持食品分区、分类、分架贮存,完善了食品通风、防尘、防鼠、防虫害等设施。四是严把清洁消毒关。各试点县(区)为水源充足的学校配备高温消毒柜,餐厨具由学校集中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对部分严重缺水的学校,将餐具分发给个人固定使用,由学生带回家清洗,避免因餐具清洁不彻底造成交叉感染。五是严把安全用餐关。针对学校规模较大、午餐分发时间过长、学生拥挤的问题,各学校采取高低年级错时就餐、分区域就餐及“大带小、兄带弟、姐带妹”搭配编组等办法缩短用餐时间,保证了就餐秩序和饭菜温度。针对大部分农村学校使用窖水和水井等自备水源取水,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问题,我们为农村学校改造和建设了储水窖,配备了饮水净化装置,保证了饮用水安全。六是严把人员培训关。安排专项经费,充分利用寒暑假,分期分批对5000多名食堂管理员和餐厨人员开展省级培训,提高了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重大意义

  我区营养改善计划在实施之初,国家和地方试点各县(区)各实施学校就实现了100%全覆盖,应受益学生实现了100%全覆盖。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不仅拉近了党群关系,体现了教育公平,而且助推了精准脱贫,促进市场经济繁荣,更重要的是农村孩子体质得到了改善,健康水平逐年提高,社会效益显著。

  (一)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体现了中央和党委、政府对贫困地区的深切关怀。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贫困地区的关怀,对青少年特别是中南部山区青少年健康成长关注和关心,让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青少年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着力增强了贫困地区家长、学生的获得感。

  (二)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极大助推我区精准脱贫工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11个县(区)也是我区实现精准脱贫的主战场,扶贫任务重,脱贫难度大,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中午可以在学校免费就餐,每年每个孩子可以减轻贫困家庭负担1120元,同时,中午孩子不回家吃饭,把家长从灶台上解放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农业生产和务工创收,对助推精准脱贫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最大限度体现了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充分体现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我区教育事业的重视,尤其是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贫困群众的重视,在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贫困、偏远地区倾斜的同时,也建立了包括营养改善计划在内的“全覆盖、零死角”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重点保障了农村困难家庭孩子受教育权利。

  (四)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健康成长。为了检验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从2012年起,我区启动了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体质专项监测项目,委托宁夏医科大学对实施范围内的学生体质进行三年纵向追踪监测,自治区卫计委也每年都对学生体质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学生的体质得到了一定的改善,营养改善计划的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 一是从监测数据来看,实施范围内国家试点县学生平均身高增加了0.8厘米,营养不良率由4.7%降低到3.9%,贫血患病率由8.6%降低到7.6%,体重正常率由42%提高到43.9%。2017年2月,由自治区卫计委编写的《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人群健康状况报告》出炉,根据自治区疾控中心对同心县、原州区、彭阳县、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和海原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16万名中小学生进行的营养健康监测显示:男女生各年龄段平均身高比2014年分别增加了0.72厘米和0.81厘米,平均体重比2014年分别增加了0.53公斤和0.33公斤,男女生贫血患病率较2014年分别下降了1.42%和2.84%。二是从教师和家长反映来看,孩子们的精神状态明显好多了,脸色变得红润多了,身体素质提高,感冒明显减少。学习和参加课外活动的积极性也提高了,课间注意力明显集中了,学习的劲头足了,学习成绩有所提高。三是从体育竞技成绩来看,每年都有新的记录产生。各地各学校每年都会举办形式多样的运动会,体育竞技项目保持多年的县级、学校记录屡被打破。在持续进行营养改善计划以后,将会对这些孩子的未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促进了农业发展和经济繁荣。截止到2016年底,我区累计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和教师陪餐资金达到了13.03亿元,每年都有2.17亿元的主副食采购支出,由此可有效推进中南部地区蔬菜种植、畜牧业养殖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养牛、养鸡企业和相关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发展。膳食资金最终都将流向市场,这对于繁荣市场经济、带动经济增长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六)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我区营养改善计划全部实行学校食堂供餐,目前全区聘用了约5000名食堂炊事人员,月工资在800-2000元不等,这些人员均来自学校周边村落,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为当地群众提供了稳定的就业岗位,提高了困难地区群众的收入。

  (七)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社会效益显著。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区最贫困的地区实施,这些地区基础设施落后,自然条件恶劣,经济欠发达,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愿望强烈,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后,群众尤其是贫困家庭的百姓是最大的受益者,他们用最朴实的话语表达了心声:原州区鸦儿沟小学一名叫王栋栋的学生在日记中写道:“都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而今天我却吃到了营养丰富的午餐,啊,白花花的米饭,久违的牛肉!……”学生的喜悦心情溢于言表。原州区三营镇第一小学的学生何娟动情地说:每天早上一个熟鸡蛋,中午有热腾腾的午饭、土豆、西红柿炒鸡蛋,有时还是牛肉炖萝卜,别提多可口了!我们一定要知恩图报,好好学习,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学生马盼盼的爷爷在家长会上激动地说:“都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现在真有了,营养午餐太好了,我有三个孙子在一小上学,儿子媳妇才能放心的外出打工,真是给家里减轻了负担,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如春风化雨,吹遍贫困山乡每个角落,让偏远的山村有了更多的希望和梦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区作为全国试点省份之一,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给国家提供了一些可借鉴的经验。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项资金配套补贴机制尚未建立。一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难以保障。由于要保证膳食补助全部用于学生的伙食,不得用于其他支出,由各县(区)财政承担这部分费用困难较大,而实施地区都是贫困县,财力非常有限,资金不足的矛盾加剧,炊事员队伍不稳定。二是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增大,学校负担较重。与试点前相比,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水、电、煤以及设备维护保养等支出大幅增加,加重了学校的负担。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学校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水、电、煤及副食采购交通费用开支更是达到了学校日常公用经费的60%以上。

  (二)校长、教师工作量增加、学校管理难度加大,教师、后勤管理人员短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由于学校人员短缺,大部分学校安排教师参与食品原材料采购,为学生分餐、看护学生就餐等工作也都由教师承担。加之午餐后,多数学生在校逗留,学校还要专门安排教师管理以确保学生安全,大大增加了校长及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三)膳食标准偏低。目前国家膳食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天4元,我区是少数民族地区,回族学生食用内容以牛、羊肉为主,但牛、羊肉价格较高,虽然自治区将膳食标准提高到每天5.6元,只能解决“吃饱”问题。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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